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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耤字
《漢書·朱博傳·贊》曰:「又見孝成之世,委任大臣,假耤用權。」顏師古曰:「假,音休假;耤,音以物借人之借。」又漢書音義曰:「鄭氏雲:『假耤,音以物借入之借。按《漢書》本多作「借」字。』晉灼曰:『若作「借」字,則無煩雲「以物借人之借」。為作「耤」字,所以有音。』」此論極當。蓋古正文無多,多假借字以用耳。然《戰國策》:「荊軻曰:『願大王少假借之。』」止用此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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