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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廉察

  徐文獻公任西浙廉訪使日,遇有訴訟者,必曆問其郡邑官吏臧否,分為三等。載諸集,第一等。純臧者,第二等。臧否相半者,第三等。極否者,又用覆察相同,候分司按巡時,遂以畀之。曰:第一等,褒舉之。第二等,勿問。第三等,懲戒之使改可也。慎勿罷其職役。分司遵奉,一道肅清。

  ◎宣發

  人之年壯而發斑白者,俗曰算發,以為心多思慮所致。蓋發乃血之餘,心主血,血為心役,不能上蔭乎發也。然《本草》雲:「蕪菁子壓油塗頭,能變蒜發。」則亦可作蒜。《易》說卦:「巽為寡發。」陸德明曰:「寡,本作宣。黑白雜,為宣發。」據此。則當用宣字為是。

  ◎檄書露布

  檄書露布,何所起乎?漢陳琳草檄,曹操見之,頓愈頭風,遂謂檄起於琳。

  《說文》:「檄,二尺書。」徐鍇通釋曰:「檄,徵兵之書也。漢高祖以羽檄徵天下兵,有急,則插以羽。」

  《爾雅》:「木無枝為檄。」注:「檄,擢直上也。」

  《文心雕龍》有張儀檄楚書、隗囂檄亡新文,《文選》有司馬相如喻蜀檄文,則檄非自琳始也明矣。

  隋《禮儀志》:「後魏,每戰克,書帛於漆竿上,名露布。」《世說》:「桓宣武征鮮卑,喚袁粲作露布。倚馬,手不輟筆,俄成七紙。」如隋志世說所雲,則露布起于後魏,而晉因之。然漢官儀,凡制書皆彌封,唯赦赦贖令司徒印,露布州郡。

  又《漢書》:賈洪為馬超作伐曹操露布,則漢時已然。及讀《初學記》,引《春秋》佐助期曰:「武露布,文露沉。」宋均雲:「甘露見其國。布散者,人上武。文采者,則甘露沉重。」豈露布布之義當取於此與?

  ◎靸鞋

  西浙之人,以草為覆,而無跟。名曰靸鞋,婦女非纏足者,通曳之。《炙轂子雜錄》引《實錄》雲:靸鞋、舄,三代皆以皮為之,朝祭之服也。始皇二年,遂以蒲為之,名曰靸鞋,二世加鳳首,仍用蒲。晉永嘉元年,用黃草,宮內妃禦皆著。始有伏鳩頭履子。梁天監中,武帝易以絲,名解脫履。

  至陳隋間,吳越大行,而模樣差多。唐大曆中,進五朵草履子。建中元年。進百合草履子。據此,則靸鞋之制,其來甚古。然《北夢瑣言》載「霧是山巾子,船為水靸鞋」之句,抑且詠諸詩矣,靸,悉合切,在颯字韻下,今俗呼與翣同音者,誤。

  ◎書手

  世稱鄉胥為書手,處處皆然。《報應記》:「宋衎、江淮人,應明經舉。元和初,至河陰縣,因疾病廢業。為監鐵院書手。」蓋唐時已有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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