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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一(2)


  王文正太尉局量寬厚,未嘗見其怒。飲食有不精潔者,但不食而已。家人欲試其量,以少埃墨投羹中,公唯啖飯而已。問其何以不食羹?曰:「我偶不喜肉。」一日又墨其飯,公視之曰:「吾今日不喜飯,可具粥。」其子弟愬於公曰:「庖肉為饔人所私,食肉不飽,乞治之。」公曰:「汝輩人料肉幾何?」日:「一斤,今但得半斤食,其半為饔人所廋。」公曰:「盡一斤可得飽乎?」曰:「盡一斤固當飽。」曰:「此後人料一斤半可也。」其不發人過皆類此。嘗宅門壞,主者徹屋新之。暫於廊廡下啟一門以出入。公至側門,門低,據鞍俯伏而過,都不問。門畢,復行正門,亦不問。有控馬卒,歳滿辭公,公問:「汝控馬幾時?」曰:「五年矣。」公曰:「吾不省有汝。」既去,復呼回曰:「汝乃某人乎?」於是厚贈之。乃是逐日控馬,但見背,未嘗視其面;因去見其背,方省也。

  石曼卿居蔡河下曲,鄰有一豪家,日聞歌鐘之聲。其家僮僕數十人,常往來曼卿之門。曼卿呼一僕,問:「豪為何人?」對曰:「姓李氏,主人方二十歳,並無昆弟,家妾曳羅綺者數十人。」曼卿求欲見之,其人曰:「郎君素未嘗接士大夫,他人必不可見。然喜飲灑,屢言聞學士能飲灑,意亦似欲相見。待試問之。」一日,果使人延曼卿,曼卿即著帽往見之。坐于堂上,久之方出。主人著頭巾,系勒帛,都不具衣冠。見曼卿,全不知拱揖之禮。引曼卿入一別館,供張赫然。坐良久,有二鬟妾,各持一小槃至曼卿前,槃中紅牙牌十餘。其一槃是酒,凡十餘品,令曼卿擇一牌;其一槃肴饌名,令擇五品。既而二鬟去,有群妓十餘人,各執肴果樂器,妝服人品皆豔麗粲然。一妓酌酒以進,酒罷樂作;群妓執果肴者,萃立其前;食罷則分列其左右,京師人謂之「軟槃」。酒五行,群妓皆退;主人者亦翩然而入,略不揖客。曼卿獨步而出。曼卿言:「豪者之狀,懵然愚騃,殆不分菽麥;而奉養如此,極可怪也。」他日試使人通鄭重,則閉門不納,亦無應門者。問其近鄰,雲:「其人未嘗與人往還,雖鄰家亦不識面。」古人謂之「錢癡」,信有之。

  潁昌陽翟縣有一杜生者,不知其名,邑人但謂之杜五郎。所居去縣三十餘裡,唯有屋兩間,其一間自居,一間其子居之。室之前有空地丈餘,即是籬門。杜生不出籬門凡三十年矣。黎陽尉孫軫曾往訪之,見其人頗蕭灑,自陳:「村民無所能,何為見訪?」孫問其不出門之因,其人笑曰:「以告者過也。」指門外一桑曰:「十五年前,亦曾到桑下納涼,何謂不出門也?但無用于時,無求於人,偶自不出耳,何足尚哉!」問其所以為生,曰:「昔時居邑之南,有田五十畝,與兄同耕。後兄之子娶婦,度所耕不足贍,乃以田與兄,攜妻子至此。偶有鄉人借此屋,遂居之。唯與人擇日,又賣一藥,以具饘粥,亦有時不繼。後子能耕,鄉人見憐,與田三十畝,令子耕之,尚有餘力,又為人傭耕,自此食足。鄉人貧,以醫自給者甚多,自食既足,不當更兼鄉人之利,自爾擇日賣藥,一切不為。」又問:「常日何所為?」曰:「端坐耳,無可為也。」問:「頗觀書否?」曰:「二十年前,亦曾觀書。」問:「觀何書?」日:「曾有人惠一書冊,無題號。其間多說《淨名經》,亦不知《淨名經》何書也。當時極愛其議論,今亦忘之,並書亦不知所在久矣。」氣韻閑曠,言詞精簡,有道之士也。盛寒,但布袍草履。室中枵然,一榻而已。問其子之為人,曰:「村童也。然質性甚淳厚,未嘗妄言,未嘗嬉遊。唯買鹽酪,則一至邑中,可數其行跡,以待其歸。徑往徑還,未嘗傍游一步也。」余時方有軍事,至夜半未臥,疲甚,與官屬閒話,軫遂及此。不覺肅然,頓忘煩勞。

  唐白樂天居洛,與高年者八人遊,謂之「九老」。洛中士大夫至今居者為多,斷而為九老之會者再矣。元豐五年,文潞公守洛,又為「耆年會」,人為一詩,命畫工鄭奐圖於妙覺佛寺,凡十三人:守司徒致仕韓國公富弼,年七十九;守太尉判河南府路國公文彥博,年七十七;司封郎中致仕席汝言,年七十七;朝議大夫致仕王尚恭,年七十六;太常少卿致仕趙丙,年七十五;秘書監劉幾,年七十五;衛州防禦使馮行已,年七十五;太中大夫充天章閣待制楚建中,年七十三;朝議大夫致仕王慎言,年七十二;宣徽南院使檢校太尉判大名府王拱辰,年七十一;太中大夫張問,年七十;龍圖閣直學士通議大夫張燾,年七十;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太中大夫司馬光,年六十四。

  王文正太尉氣贏多病。真宗面賜藥酒一注缾,令空腹飲之,可能和氣血,辟外邪。文正飲之,大覺安健,因對稱謝。上曰:「此蘇合香酒也。每一鬥酒,以蘇合香丸一兩同煮。極能調五臟,卻腹中諸疾。每冒寒夙興,則飲一杯。」因各出數榼賜近臣。自此臣庶之家皆仿為之,蘇合香丸盛行于時,此方本出《廣濟方》,謂之「白術丸」,後人亦編入《千金》《外台》,治疾有殊效。余于《良方》敘之甚詳。然昔人未知用之。錢文僖公集《篋中方》,「蘇合香丸」注雲:「此藥本出禁中,祥符中嘗賜近臣。」即謂此也。

  李士衡為館職,使高麗,一武人為副。高麗禮幣贈遺之物,士衡皆不關意。一切委於副使。時船底疏漏,副使者以士衡所得縑帛藉船底,然後實已物,以避漏濕。至海中,遇大風,船欲傾覆,舟人大恐,請盡棄所載,不爾,船重必難免。副使倉惶,悉取船中之物投之海中,更不暇揀擇。約投及半,風息船定。既而點檢所投,皆副使之物。士衡所得在船底。一無所失。

  劉美少時善鍛金。後貴顯,賜與中有上方金銀器,皆刻工名,其間多有美所造者。又楊景宗微時,常荷畚為丁晉公築第。後晉公敗,籍沒其家,以第賜景宗。二人者,方其微賤時,一造上方器,一為宰相築第,安敢自期身饗其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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