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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2)


  唐中書指揮事謂之「堂帖子」,曾見唐人堂帖,宰相簽押,格如今之堂劄子也。

  予及史館檢討時,議樞密院劄子問宣頭所起。余按唐故事,中書舍人職堂語詔,皆寫四本:一本為底,一本為宣。此「宣」謂行出耳,未以名書也。晚唐樞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書,即謂之「宣」。中書承受,錄之於籍,謂之「宣底」。今史館中尚有故《宣底》二卷,如今之《聖語簿》也。梁朝初置崇仁院,專行密命。至後唐莊宗復樞密使,使郭崇韜、安重誨為之,始分領政事,不關由中書直行下者謂之「宣」,如中書之「敕」。小事則發頭子,擬堂貼也。至今樞密院用宣及頭子,本朝樞密院亦用劄子。但中書劄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參政以次向下;樞密院劄子,樞長押字在下,副貳以次向上:以此為別。頭子唯給驛馬之類用之。

  百官於中書見宰相,九卿而下,即省吏高聲唱一聲「屈」,則趨而入。宰相揖及進茶,皆抗聲贊喝,謂之「屈揖」。待制以上見,則言「請某官」,更不屈揖,臨退仍進湯,皆于席南橫設百官之位,升朝則坐,京官已下皆立。後殿引臣寮,則待制已上宣名拜舞;庶官但贊拜,不宣名,不舞蹈。中書略貴者,示與之抗也。上前則略微者,殺禮也。

  唐制,丞郎拜官,即籠門謝。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則拜舞於子階上;百官拜於階下,而不舞蹈。此亦籠門故事也。

  學士院第三廳學士子,當前有一巨槐,素號「槐廳」。舊傳居此者,多至入相。學士爭槐廳,至有抵徹前人行李而強據之者。余為學士時,目觀此事。

  諫議班在知制誥上;若帶待制,則在知制誥下,從職也,戲語謂之「帶墜」。

  《集賢院記》:「開元故事,校書官許稱學士」。今三館職事,皆稱「學士」,用開元故事也。

  館閣新書淨本有誤書處,以雌黃塗之。嘗校改字之法:刮洗則傷紙,紙貼之又易脫,粉塗則字不沒,塗數遍方能漫滅。唯雌黃一漫則滅,仍久而不脫。古人謂之鉛黃,蓋用之有素矣。

  餘為鄜延經略使日,新一廳,謂之五司廳。延州正廳乃都督廳,治延州事;五司廳治鄜延路軍事,如唐之使院也。五司者,經略、安撫、總管、節度、觀察也。唐制、方鎮綿帶節度、觀察、處置三使。今節度之職,多歸總管司;觀察歸安撫司;處置歸經略司。其節度、觀察兩案,並支掌推官、判官,今皆治州事而已。經略、安撫司不置佐官,以帥權不可更不專也。都總管、副總管、鈐轄、都監同簽書,而皆受經略使節制。

  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乃給事中之職,當隸門下省,故事乃隸樞密院。下寺監皆行劄子;寺監具申狀,雖三司,亦言「上銀台」。主判不以官品,初冬獨賜翠毛錦袍。學士以上,自從本品。行案用樞密院雜司人吏,主判食樞密廚,蓋樞密院子司也。

  大駕鹵簿中有勘箭,如古之勘契也。其牡謂之「雄牡箭」,牝謂之「辟仗箭」。本胡法也。熙寧中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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