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四筆 | 上頁 下頁
韓鼎晉上疏禁賭


  四川長壽縣韓少司空鼎晉,嘉慶間官諫垣,大著直聲。時三省教匪初平,公往來楚、蜀,嘗謂教匪之害,由於莠民日多,邪說易入。而莠民多起於博徒。欲息邪說,先除莠民;除莠民,自博徒始。

  故初入台,即上言各教流傳之害。又言四川應除積獘六條。首曰「除教匪以防積漸」,複痛陳關東三省及各直省賭博之獘,「由於遊蕩閑民聚眾招引,官吏書役得受陋規,俾有業之良民,忽成無賴之匪類,其機甚微,受害甚大。」繼又言:「京師首善之地,王公大臣豈肯使左右執禦蹈此惡習。臣近聞京城轎子房,賭風漸熾,內城旗人多受其累。以有限之錢糧,供無窮之揮霍,當生齒日繁之時,其流獘不可勝言。」奉諭令據實指明,公複侃侃直言,無所避忌。

  仁宗用公言,即日獲賭徒三起,一時親貴近臣,莫不悚息。當公入奏時,或謂禁賭乃地方有司之責,不宜屢瀆。不二年而林清之黨嘯聚畿疆,震驚宮闕,大抵皆遊蕩失業之民,且有潛匿于王公邸第者,然後歎公所見之深遠。

  竊謂林清之變,公亦安容逆知。特以輦轂重地,勳戚高門,而椎埋博徒,敢於麕聚溷跡。身居言路,抗疏直陳,分也。乃猶謂其侵有司之職,一若紊台規而褻國體也者,不亦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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