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三筆 | 上頁 下頁
世宗破除官員回避本省之見


  國初官員補授之例,回避本省,如江蘇之與安徽,湖北之與湖南,陝西之與甘肅,亦稱同省,例應回避。雍正七年,世宗以江南之上江、下江,湖廣之湖南、湖北,陝西之西安、甘肅,雖同在一省,而幅員遼闊,各設巡撫司道以統轄之,其情形與隔省無異。且既系同省,則於彼處之人情土俗,較為熟悉,未必不於地方有裨。嗣後此數處府州縣以下官員,不在本籍巡撫轄下者,不必回避。

  按:昔賢有分道用人之論,極東之產,不使遠官於極西,果從其制,似與聖諭所稱熟悉風土,裨益地方者,稍有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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