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三筆 | 上頁 下頁
欽天監推算曆法之乖錯


  康熙八年,欽天監按古法推算是年十二月當置閏,南懷仁言雨水為正月中氣,是月二十九日值雨水,即為康熙九年之正月,不當閏,置閏當在明年二月。因命禮部詳詢,欽天監官多直懷仁言,乃改為九年閏二月。嘉慶十六年,管欽天監事務定親王綿恩等奏:「嘉慶十八年癸酉時憲書,系閏八月,是年冬至在十月內,為向來所未有,因覆查十九年三月亦無中氣可以置閏,應否改為十九年閏二月。」

  上謂置閏應有一定,非可輕改,恐該監推算訛舛,複令詳細通查。嗣據奏稱:康熙十九年、五十七年俱閏八月,冬至仍在十一月,與郊祀節氣均相符合。今嘉慶十八年閏八月,冬至在十月內,則南郊大祀不在仲冬之月,而次年上丁、上戊又均在正月,不在仲春,且驚蟄、春分在正月,亦覺較早,若改為十九年閏二月,則與一切節氣俱屬相符。複推算至後二百年,其每年節氣及置閏之月,皆與時憲書無訛。」上乃從之。

  觀此,知從前欽天監推算,亦容有愆差,倘非先皇帝奉若敬授,精益求精,將一節偶誤,百歲沿訛,何以順天行而熙庶績乎?時光緒二年閏五月,客有詢置閏之有無舛錯者,因舉二事告之,而並錄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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