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三筆 | 上頁 下頁
曾文正奏複羅澹村恤典


  咸豐十年二月,粵賊陷杭州,羅澹村中丞死之。文宗溫旨襃恤,予諡忠湣。未幾,禦史高延祜摭浮議劾公,有旨罷恤典。同治元年,曾文正公訟公清忠大節,穆宗皇帝特諭,仍遵文宗初次諭旨,照巡撫例從優議恤,贈銜賜葬,予諡壯節,並給騎都尉世職,入祀京師及本籍昭忠祠。

  一人兩諡,已為古今所稀聞,而公妻徐氏、孀女陳羅氏、侄婦周氏,同時殉難者,均令配食專祠,並以雇婦金梅氏、家丁顧斌祔祀。賜恤尤為極渥,至今吾浙輿論,謂初次失陷之巡撫,徒以乞援不及,力盡捐軀,其身後之榮,本未可妄議裁徹也。

  (按:咸豐十一年浙江再失,巡撫之子女僕妾先一月已出城渡江,沿途索州縣供酒漿,調勇丁護金帛,連檣疊騎,千里驛騷,寧、紹、溫、台之民,驚傳寇至,稍有識者,蓋早知其畏憚刑章,拚死塞責,無複守禦之志矣。以視公之受命成仁,一門浩氣,相去何啻天淵。其 恤典之應複、應銷,想後世必有定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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