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三筆 | 上頁 下頁
陳鴻應詔陳言之剴直


  宣宗登極之初,下詔納言,一時上書者多務剴直,而錢塘陳參議鴻所言尤切中。其論聽言、用人、理財疏雲:「聽言有三:曰虛受,曰聰聽,曰明辨。用人有三:曰隨時保舉,曰破格擢用,曰即事考核。」

  其請複日講以畿輔營田、水利二大端,亦為世所傳誦。嗣請複兩浙鹽制,裁鹽政歸巡撫,遂為營私者側目。及稽查銀庫,籌杜積弊諸私,人尤多不便,屢齮齕之。雖賴聖明曲賜保全,而參議已不安其位。然未幾,假照截留之獄起,其弊皆由銀庫,連染者至千餘人。吏臨刑有歎者曰:「使陳公在,何至此。」亦足見參議之居官,去削棱剗崖、隱釀巨禍者萬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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