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三筆 | 上頁 下頁
幼女叩閽求赦父罪


  嘉慶十七年,四川重慶州十一歲女子佘酉州,以其父佘長安遣戍湖北,其祖父母年逾八旬,無人侍養,匍匐入京,叩請釋放。

  台臣為之奏請,上以佘長安原犯情罪尚非常赦所不原,念伊女年幼至性,加恩釋放回籍,是又本朝一緹縈、秦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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