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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潛紀聞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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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叩閽求赦父罪
嘉慶十七年,四川重慶州十一歲女子佘酉州,以其父佘長安遣戍湖北,其祖父母年逾八旬,無人侍養,匍匐入京,叩請釋放。
台臣為之奏請,上以佘長安原犯情罪尚非常赦所不原,念伊女年幼至性,加恩釋放回籍,是又本朝一緹縈、秦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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