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三筆 | 上頁 下頁
姚端恪之謹慎


  姚端恪公文然長刑部日,方更定條例。公曰:「刃殺人有限,例殺人無窮,吾曹可無慎乎?」虛衷詳議,去其太甚,劑于寛平。決獄有所平反,歸輒色喜。嘗有囚誤刺字,爭之不得,歸而長跪自罰。公子堂應會試,為總裁王清所黜。清,公所舉士也,撤棘後始知之,來謝過。公笑曰:「此足明我兩人無私也,君報我厚矣,何謝為。」

  其生平謹慎,大都類此。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