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二筆 | 上頁 下頁
太祖敷教明刑


  太祖高皇帝自天命元年丙辰建元以後,益勤勞國政,靡閑晝夜。每五日一視朝,焚香告天,宣讀古來嘉言懿行,及成敗興廢所由,訓誡國人。

  以議政五大臣參決機密,以理事十大臣分任庶務。國人有訴訟,先由理事大臣聽斷,仍告之議政大臣,覆加審問,然後言于諸貝勒。眾議既定,猶恐或有寃抑,令訟者跪上前,更詳問之,明核是非。故臣下不敢欺隱,民情皆得上達,國內大治。蓋敷教明刑,其難其慎,早具帝者規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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