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二筆 | 上頁 下頁
吳興祚之治行


  康熙十五年冬,天子以閩海初定,思得文武兼濟之臣以綏靖之,特擢吳興祚為福建按察使。吳公籍山陰,時方知無錫縣也。無錫當南北孔道,苦供億,抵任時,前官虧帑金罷不得歸者三人,役之在獄者三十餘人,公慨然力為補苴請豁,官得歸,役得出獄,僉曰:吳公生我。縣田久不清丈,飛詭隱匿,弊百出,輸役者至破家。公以入官田千餘畝,賣為役費,民害遂除。

  康熙八、九年,水旱洊臻,公為分鄉賑粥之法,全活無算。蘇州駐防兵回旗,公請令箭於都統,單騎彈壓,有取民一雞者,立笞之,以故兵過而民不知。其它惠政多類此,宜聖祖破格登庸,以七品卑官,驟遷憲長也。公後撫閩,平臺一役,厥功尤多。

  (前筆所載,未詳實政,故複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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