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郎潛紀聞二筆 | 上頁 下頁
王東槐風節


  王觀察東槐初入台,即以犯顏自任。以鹽漕敝政,請參折中開中法,納米麥以代鹽課,兼可裁漕運;雖格不行,多韙其論。山東患盜,劾主名大小吏十餘員,斥州縣二十餘案;密按皆實,因受宣廟知。

  道光二十八年,時議開礦益帑藏,已允行矣;公敬陳列聖封禁成訓,謂開採者上非良吏,下非良民,請緩其令,事竟寢。任街道時,遇王府木器車橫行中路,輒笞之。巡北城時,訪得惡魁曹七為民害,迅禽治之,輦下皆畏憚。

  庚戌正月,議陳先帝朱諭郊配廟祀二條,讓善至孝,裁義至精,不可沿例而揜顯謨;疏上發還,夜半公為哭失聲。(敬按:宣宗遺命二條,曾文正長禮部時,亦有專折,議禮精塙,立論微婉,足為儒臣言事之鵠,今存公集中。)後又陳初政闕失,事關禁密,未發。其時經費支絀,言利繁興。公疏言:破患貧之見,而後治本可端,元氣可培,人心可固。其正大之氣,洵足為古之遺直矣。

  (按:《周禮·地官》有卝人,卝即今礦字。開礦之策,在今日似不能不行,而董督非人,未能無弊。公于咸豐初諫阻開採,不可謂非碩畫忠謨。噫!三十年為一世,時勢變遷,後先迥異,豈獨此一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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