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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弓工妻


  弓工妻者,晉繁人之女也。當平公之時,使其夫為弓,三年乃成。平公引弓而射,不穿一劄。平公怒,將殺弓人。弓人之妻請見曰:「繁人之子,弓人之妻也。願有謁於君。」

  平公見之。

  妻曰:「君聞昔者公劉之行乎?羊牛踐葭葦,惻然為民痛之。恩及草木,豈欲殺不辜者乎!秦穆公,有盜食其駿馬之肉,反飲之以酒。楚莊王臣援其夫人之衣,而絕纓與飲大樂。此三君者,仁 著於天下,卒享其報,名垂至今。昔帝堯茅茨不翦,彩椽不斲,土階三等,猶以為為之者勞,居之者逸也。今妾之夫,治造此弓,其為之亦勞矣。其幹生於太山之阿,一日三睹陰,三睹陽。傅以燕牛之角,纏以荊麋之筋,餬以河魚之膠。此四者,皆天下之妙選也 。而君不能以穿一劄,是君之不能射也,而反欲殺妾之夫,不亦謬乎!妾聞射之道,左手如拒石,右手如附枝,右手發之,左手不知,此蓋射之道也。」

  平公以其言為儀而射,穿七劄,繁人之夫立得出,而賜金三鎰。

  君子謂弓工妻可與處難。詩曰:「敦弓既堅,舍矢既鈞。」言射有法也。

  頌曰:晉平作弓,三年乃成,公怒弓工,將加以刑,妻往說公,陳其幹材,列其勞苦,公遂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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