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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管廟


  元官制,諸路設總管府。達魯花赤之下為總管,總管之下為同知、治中、判官,散府則達魯花赤之下置知府或府尹。揚州、杭州皆為上路,則有總管而無知府。

  黃太沖雲:「今紹興、杭州多有總管廟,皆是昔守郡者之生祠也。」吾邑亦有總管廟幾處,則屬之于金昌及其子元七。

  按邑志雲:「神生前居澱山湖,父子沒皆為神。元至元間,陰翊海運,俱封今職。則是總管之稱,又非生前所授也。」

  吾意本系守郡者之生祠,而後人或以金神附會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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