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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吾邑聚奎塔之建,始事于觀察蕭公。

  其後錢某因鄉人戴老之夢,遂矢願鳩工,而其資實無所出。乃言於邑令,凡邑中有以人命告官者,不用按律擬罪,惟罟其家貲,自百兩以至千兩,罰助建塔。其說以為藉此功德,「可以拔死者之苦,可以贖生者之罪,一舉兩得,謂之塔議」。

  即壽考令終者,亦或藉端興辭,以造塔為詐局,邑中譁然,以塔為「大屍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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