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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考史(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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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之書,伏犧有《易》,神農有《本草》,黃帝有《素問》。《易》以蔔筮存,《本草》、《素問》以方技存,其天乎!新安王晦叔雲。程子曰:「《素問》必出於戰國之末。」 三皇象春,五帝象夏,三王象秋,五伯象冬。見於《王莽傳》,蓋古之遺言也,與邵子《觀物》同。 司馬公詩曰:「虞、舜在倦勤,薦禹為天子。豈有複南巡,迢迢度湘水。」張文潛詩曰:「重瞳陟方時,二妃蓋老人。安肯泣路旁,灑淚留叢筠。」二詩可以祛千載之惑。 《天官書》雲:「熟五斗米頃。」李商隱《李賀小傳》「如炊五鬥黍許時」,本於此。 趙使樂乘代廉頗,頗怒,攻樂乘;使趙蔥、顏聚代李牧,牧不受命。此非為將之法,頗、牧特戰國之將爾。《易》之《師》曰:「行險而順。」 太史公傳周陽由雲:「與汲黯俱為忮。」黯之正直,所謂仁者有勇,剛毅近仁者也,謂之忮可乎?周陽由蝮鷙之靡爾,其可與黯並言乎?汲、鄭同傳猶不可,而以由與黯俱,是鸞梟接翼也。 賈生《吊屈原》曰:「謂蹠、蹻廉。」注:楚之大盜,曰莊蹻。《韓非子》:楚莊王欲伐越,杜子諫曰:「莊蹻為盜於境內,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亂也。」 蹻蓋在莊王時。《漢·西南夷傳》:莊蹻者,楚莊王苗裔也,以其眾王滇。此又一莊蹻也,名氏與盜同,何哉? 《淮南·人間訓》曰:「秦皇利越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乃使尉屠睢發卒五十萬,為五軍:一軍塞鐔城之嶺,一軍守九嶷之塞,一軍處番禺之都,一軍守南野之界,一軍結餘幹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監祿轉餉,又以卒鑿渠而通糧道,以與越人戰。殺西嘔君,譯籲宋,而越人皆入叢薄中,與禽獸處,莫肯為秦虜。置桀駿以為將,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殺尉屠睢,伏屍流血數十萬。乃發適戍以備之。於是陳勝起於大澤。」秦擊越之事,詳見於此。《大事記》在始皇三十三年,《解題》不引《鴻烈書》,錄此以補遺。淮南王諫伐閩越,其言略同。 太史公述《楚漢春秋》,其不載於書者,《正義》雲:「項羽歌,美人和之。《楚漢春秋》雲:『歌曰:「漢兵已略地,四方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是時已為五言矣。五言始於《五子之歌》、《行露》。 《楚漢春秋》曰:「高帝初封侯者,皆賜丹書鐵券,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漢有宗廟,爾無絕世。』」下二句不同。 又曰:「惠帝崩,呂太后欲為高墳,使從未央宮而見之。諸將諫不許,東陽侯垂泣曰:『陛下見惠帝塚,悲哀流涕無已,是傷生也。臣竊哀之。』太后乃止。」東陽侯,張相如也。又曰:「下蔡亭長詈淮南王曰:『封汝爵為千乘,東南盡日所出,尚未足黔徒群盜所邪,而反,何也?』」謂英布,《史》、《漢》不載。 漢大啟九國:燕、代、齊、趙、梁、楚、荊吳、淮南、淮陽,皆同姓也。長沙異姓不與焉。《漢表》削淮陽而列長沙,當從《史記》。 斷而敢行,鬼神避之。見末而知本,觀指而睹歸。秋霜降者草花落,水搖動者萬物作。此戰國諸子之言,而趙高誦之爾。高非能為此言也。 《樂書》作十九章,《索隱》雲:「《安世房中樂》,今考之《漢志》,《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索隱》誤。 《御覽》載淳於髠《十酒說》曰:「羅襦排門,翠笄窺牖。」蓋好事者因《滑稽傳》而廣之,非戰國時語也。 《鄒陽書》:齊用越人蒙。《漢書》雲:「越人子臧。」其事未詳。 《李斯傳注》:辯士隱姓名,遺秦將章邯書曰。云云。此書在《善文》中。《隋志》:《善文》五十卷,杜預撰。 《滑稽傳》:齊使淳於髠獻鵠于楚。《說苑》雲:「魏文侯使舍人毋擇獻鵠于齊。」魯連子雲:「展無所為魯君使,遺齊君鴻。」《韓詩外傳》雲:「齊使使獻鴻于楚。」其事皆同,而四書所載異。 《項羽紀》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法言》以為蔡生,《漢書》以為韓生。 漢高祖起布衣,滅秦、楚,自後世處之,必誇大功業,以為軼堯、舜,駕湯、武矣。其赦令曰:「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言甚簡而無自矜之意。此所以詒厥子孫,享四百年之祚歟。 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者莫高於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此高帝之詔也。宣帝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蓋已見於此詔矣。劉向稱賈誼,雖古之伊、管,未能遠過。伊、管豈可並言哉?林少穎論之曰:「王、霸之無辨,漢世為尤甚。擬人之非倫,漢儒為尤甚。尊王絀霸,言道義不言功利,一董仲舒而已。」 班固敘武帝名臣,李延年、桑弘羊亦與焉。若儒雅,則列董仲舒于公孫弘、兒寬之間。汲黯之直,豈蔔式之儔哉?史筆之褒貶,萬世之榮辱,而薰蕕渾殽如此,謂之比良遷、董可乎? 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軍中皆左袒。按《儀禮·鄉射疏》雲:「凡事無問吉凶,皆袒左。」是以士喪禮及大射皆袒左,唯有受刑袒右。故《覲禮》乃雲:「右肉袒。」注雲:「刑宜施於右是也。」以此考之,周勃誅呂氏之計,已定為呂氏者有刑,故以右袒令之,非以覘人心之從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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