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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儀禮(6)


  《春秋正義》引《辨名記》雲:「倍人曰『茂』,十人曰『選』,倍選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賢』,萬人曰『桀』,倍桀曰『聖』。」《禮記正義》引之,以為蔡氏。《白虎通》引《禮別名記》曰:「五人曰『茂』,十人曰『選』,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賢』,萬人曰『桀』,萬桀曰『聖』。」蓋《禮記》逸篇也。

  《後漢》崔琦對梁冀曰:「將使玄黃改色,馬鹿易形乎?」注:言馬鹿而不言玄黃。按《禮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注雲:變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時,趙高欲作亂,或以青為黑,黑為黃,民言從之。至今語猶存也。琦所謂「玄黃改色」,即此事也。

  《荀子》引《聘禮志》曰:「『幣厚則傷德,財侈則殄禮。』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此即《聘義》所謂「輕財重禮」也。

  《後漢·東夷傳》:徐夷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熾,乃分東方諸侯,命徐偃王主之。《檀弓》載:徐容居之對曰:「昔我先君駒王西討,濟於河。」然則駒王即偃王歟?濟河即所謂西至河上也。

  《易乾鑿度》:水為信,土為知。《中庸注》:水神則信,土神則知。服氏注:《左傳》土為信。朱文公謂:信猶五行之土。服說是也。

  《儒行》雲:「其過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數也。」子路喜聞過,善人能受盡言,如諱人之面數,則面諛之人至,而曾子不當三數子夏矣。以是為剛毅,焉得剛?故程子謂遊說之士,所為誇大之說。

  方愨解《王制》雲:「爵欲正其名,故官必特置;祿欲省其費,故職或兼掌。」愚嘗聞淳熙中,或言秦檜當國時,遴於除授,一人或兼數職,未嘗廢事,又可省縣官用度,於是要官多不補。禦史中丞蔣繼周論之曰:「往者權臣用事,專進私黨,廣斥異己,故朝列多闕。今獨何取此?朝臣俸祿有限,其省幾何?而遺才乏事,上下交病,且一官治數司而收其稟,裴延齡用以欺唐德宗也。」以是觀之,則兼職省費,豈王者之制乎?

  《周官》上公九命,《王制》有加則賜,不過九命。伏生《大傳》謂:諸侯三年一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賜以車服弓矢,再賜以秬鬯,三賜以虎賁百人,號曰命諸侯。此言三賜而已。《漢武紀》元朔元年,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九錫始見於此。遂為篡臣竊國之資,自王莽始。《禮緯含文嘉》有九錫之說,亦起哀、平間。飾經文奸以覆邦家,漢儒之罪大矣。

  《表記》殷人先罰而後賞,漢武帝謂殷人執五刑以督奸,皆言殷政之嚴也。《書》曰:「代虐以寬。」《詩》曰:「敷政優優。」豈尚嚴哉?

  仁右道左,仁對道而言。張宣公以為言周流運用處。右為陽,而用之所行也;左為陰,而體之所存也。

  國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司馬公曰:「禮別嫌明微。大夫貴,近於君,故推而遠之,以防僭逼之端。士賤,遠於君,雖與之同物,無所嫌也。」

  善教者,使人繼其志。弟子累其師,李斯、韓非之于荀卿也。弟子賢于師,盧植、鄭玄之于馬融也。

  《曲禮》:刑不上大夫。《家語》:冉有問刑,不上于大夫。孔子曰:「凡治君子,以禮禦其心,所以屬之以廉恥之節也。」其言與《賈誼書》同,而加詳焉。誼蓋述夫子之言也。《秋官·條狼氏》誓大夫曰:「鞭」,恐非周公之法。

  《文子》曰:「聖人不慚于影,君子慎其獨也。」《劉子》曰:「獨立不慚影,獨寢不愧衾。」高彥先《謹獨銘》曰:「其出戶如見賓,其入虛如有人。其行無愧於影,其寢無愧於衾。」四句並見《劉子》。

  《大學章句》詠歎淫液,刊本誤為「淫泆」。

  《月令》言「來歲」者二:季秋為來歲受朔日,秦正建亥也;季冬待來歲之宜,夏正建寅也。《月令》作于秦,雖用夏時,猶存秦制。《淮南·時則訓》與《月令》同。漢太初以前,猶以十月為歲首。

  《理道要訣》雲:「周人尚以手摶食,故《記》雲:『共飯不澤手。』蓋弊俗漸改未盡。今夷狄及海南諸國、五嶺外人,皆手摶食,豈若用匕箸乎?三代之制祭立屍,自秦則廢,後魏文成時,高允獻書雲:『祭屍久廢,今俗父母亡,取狀貌類者為屍,敗化黷禮,請厘革。』又周、隋《蠻夷傳》:巴、梁間為屍以祭。今郴道州人祭祀,迎同姓伴神以享,則立屍之遺法,乃本夷狄風俗,至周未改耳。以人殉葬,至周方革,猶未能絕。秦穆公魏顆之父陳乾昔。今戎狄尚有之,中華久絕矣。」

  《少儀》盩,警枕也。謂之盩者,盩然警悟也。司馬文正公以圓木為警枕,少睡則枕轉而覺,乃起讀書。

  舜葬蒼梧之野,薛氏曰:「《孟子》以為卒於鳴條。《呂氏春秋》:舜葬于紀。蒼梧山,在海州界,近莒之紀城。鳴條亭,在陳留之平丘。」今考《九域志》,海州東海縣,有蒼梧山。

  《儒行》言儒之異十有七條,程子以為非孔子之言,胡氏謂游、夏門人所為,其文章殆與荀卿相類。

  古者,無一民不學也。二十五家為閭,閭同一巷。巷有門,門有兩塾。上老坐於右塾,為右師;庶老坐于左塾,為左師。出入則裡胥坐右塾,鄰長坐左塾,察其長幼揖遜之序。新谷已入,餘子皆入學。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學。所謂家有塾也。聞之先儒曰:「先王之時,其人則四民也,其居則六鄉、三采、五比、四閭也,其田則一井、二牧、三屋、九夫也,其官則三吏、六聯、五侯、九伯也,其教則五典、十義、六德、六行也,其學則五禮、六樂、五射、六馭、六書、九數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正歲孟月之吉,黨正社禜之會,讀法飲射,無非教也。弟子之職,攝衣、沃盥、執帚、播灑、饌饋、陳膳、執燭、奉席,無非學也。漢猶有三老,掌教化,父兄之教,子弟之率,餘論未泯。清議在鄉黨,而廉恥興焉;經學有師法,而義理明焉。籲,古道何時而複乎!

  絜矩,學者之事也。從心所欲而不逾矩,聖人之事也。

  孔子射於矍相之圃,呂與叔曰:「孔子溫良恭讓,其於鄉黨,似不能言,未聞拒人如是之甚,疑不出於聖人,特門人弟子逆料聖人之意而為此說。將以推尊聖人,而不知非聖人之所當言。」此言可以厲浮薄之俗,故表而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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