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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足


  裹足之害莫甚於山陝。婦人女子,行走街衢,皆扶杖徐步,或扶高粱秸而行。傭人之女僕,令其掃地,須跪而執帚。然其足非真蓮瓣纖纖也,皆墊以高底耳。住戶晚飯後,婦女皆攜小杌,坐於門前,翹其足於閾外,以誇示路人。路人緩行細視則可,若回頭再看,則必被詈。雖極貧之家,亦隔日換著新履。其地婦女,皆成廢物,不若南方務農之家,天然之足,服勞作苦,能為男子助力。

  粵東亦然,富家纏足,貧家則否;太太纏足,婢妾則否,貧富貴賤之分判然也。然亦以纖足誇示於人。大戶新婦初來,親朋滿座,新婦出見,自牽其裙,露其纖足。處女在閨,終年不敢下樓,因足不健壯,恐致傾跌,失其真紅,而新婚之夕,新郎驗時,無以自白。

  予作幕於東海關道時,見粵東幕賓之妻,每入署,有大足女僕負之以行。苦哉!今吾山左風氣大開,女校林立,抱書女子,天足自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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