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諫書稀庵筆記 | 上頁 下頁
定命


  文人學士作小說,有應說者,有不應說者。昔紀文達公作筆記,言有一舉子,文學著名已久,而屢躓場屋,乃乞神示夢。神告之曰:「功名有命,文字奚足憑?」文達之父見之,斥曰:「此等話,舉子言之則可。汝輩屢掌文衡,若作此言,上無以酬朝廷開科之意,下無以勵士子讀書之心。」文達奉教維謹,以後不作此說。然王公大臣,亦有專言命者。

  清代舉人赴大挑場,王公大臣司之。舉人身軀偉大者,挑一等,作知縣;中人者,挑二等,作教職;其身體卑瑣者,則落挑。此顯而易見者也。某年大挑時,有山東某舉人,人如曹交,竟落大挑。其人憤甚,俟大臣事畢登輿時,攔輿詰之曰:「大挑以何者為憑?」大臣知其為落挑負屈者,高聲應之曰:「我挑命也。」舉人無言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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