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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李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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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李成亦臺灣內山人,美丰姿,操俳優業,媚目巧笑,傅脂粉登場,余初不審其為勇士也。 法人攻臺北,李觀察某以劉省三宮保命,練士兵拒敵。張忽舍所業應選。李呼張小字曰:「阿火,汝操業賤,胡解兵事?」 張慷慨曰:「火生長是間,不欲變服飾為西人奴也。山中善火者可千人,招之立集,然皆善獵能槍,可以應敵。」李善之,易其名曰李成,謂李氏所成就者也。 時擢勝軍二千人,屯滬尾炮臺坡,李成則率新軍五百,分為兩隊,承其後。擢勝軍一與敵接,立敗。 張以二百五十人出,散發赤身,嚼檳榔,紅沬出其吻。 時潮上,法人爭以小船抵陂下,陂上草深沒人,此二百五十人者,見敵皆仰臥,翹其左足,張趾架槍以待敵。敵近,二百五十槍齊發,法人死者百數,大駭而遁。山后複出二百五十人,作圓陣包敵。時潮落船膠,有巨賈購得法華戰事股票,從軍觀勝敗,時亦陷足泥中。船上張白麾請以金贖,張不可,作優俳聲曰:「吾不欲仇人金也。」殺之而烹其屍,蠻俗也。 若李成者,果稍加以學問,寧為此野蠻之事。惜乎!李公能成其功名,而不能成其品格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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