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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七


  鄭七者,陝西人,以罪長流閩中,然雅善捕盜,官中即籍為吏,鄭亦改行為善,娶婦生子矣。

  一日野適,見一美少年,曳輕綃之衣,執紈扇,狀若貴公子。時野次有亭,嫗張幔賣茶,鄭七竟與少年同坐。少年啜茗,命嫗取盥器滌手,然其指甲中時落黃土之屑,鄭始大疑。時城中被巨盜,官不得盜,且嚴符勒鄭七,鄭懼,故野行襲盜跡。今亭上遇少年,異其跡,則尾逐之行。

  少年之行,飄瞥如風,已覺有人尾其後,則回顧曰:「足下珍重,更前且無幸!吾知汝食于縣官,故以得我為利,然吾不易得也,幸歸,夜中固有所報。」鄭竦然返,夜嚴扃其戶,與妻臥語少年事,忽聞有人跽床前謝曰:「謝先生惠愛赦我,然我不忘德。」鄭大呼而起,以火四索,戶扃如故,不知盜之所從入。

  然鄭慧黠無倫,趣其妻起,以物承其榻,令稍高,複吹燈臥。未移時,而床沿有異聲,似匕首插入,床柱震震然。鄭複大號,奮起燭之,果一匕首銛利如霜,陷入床沿可徑寸。妻大悚曰:「汝胡知盜之行刺,而故高其床寢?」鄭曰:「易辨耳。前此之長跽,非謝也;蓋跽按吾榻之尺寸,而剚刃焉,冀勿誤中。今吾榻高,盜但中其沿。然且更來,更來者必有物以懾我。」

  五更向盡,果有物置於幾上曰:「善視之。」遲明,見幾上白金百兩,白刃一。鄭謂妻曰:「汝何取?」妻曰:「取金。」鄭曰:「殆矣!得金而舍刃,謂心知有金,不怖刃也,為仇且更劇。今當舍金藏刃,敬以名紙置瓦上報禮,或無事。」

  明旦金果失,亦以名紙報鄭,上書「神駒李天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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