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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四


  官制未改時,知制誥今之中書舍人,但演詞而已,不聞繳駁也。康定二年,富文忠為知制誥。先是,昭陵聘後蜀中,有王氏女,姿色冠世,入京備選。章獻一見,以為妖豔太甚,恐不利於少主,乃以嫁其侄從德,而擇郭後位中宮。上終不樂之。王氏之父蒙正由劉氏姻黨,屢典名藩。未幾,從德卒。至是,中批王氏封遂國夫人,許入禁中。文忠適當草制,封還,抗章甚力,遂並寢其旨。外制繳詞頭,蓋自此始。崇、觀奸佞用事,賄賂關節,幹祈恩澤,多以御筆行下,朱書其旁雲:「稽留時刻者,以大不恭論,流三千里。」

  三省無所干預,大啟幸門,為宦途之捷徑。宣和五年,有黃冠丁希元者,得幸為侍晨道錄。自雲晉公之孫。忽降御筆:「丁謂輔相真宗。逮仁宗即位,有定策之功。未經褒贈,可特贈少保。官其後五人。」

  時盧襄贊元為吏部尚書,袖其牘請對,啟於上雲:「使謂過可湔洗,則累朝敘恤久矣,獨至今乎?倘罪惡顯然,一旦褒錄,豈不駭四方之聽?」

  於是命格不下。自是御筆遂有執奏不行者矣。二者皆甚盛之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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