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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


  昭慈孟後,紹聖三年以使令為禳襘之法。九月二十日,詔徙處道宮。已見《泰陵實錄》。曾文肅《奏對錄》述其復位本末為備,今具載之。元符三年五月癸酉,同三省批旨,令同議複瑤華。先是,首相韓忠彥遣其子跂來相見雲:「因曲謝,上諭以複瑤華,令與布等議。若布以為可,即白李清臣。俟再留稟,乃白三省。且雲恐有異議者。」

  布答之雲:「此事固無前比。上亦嘗間及,布但答以故事止有追策,未有生復位號者。況有元符,恐難並處。今聖意如此,自我作古,亦無可違之理。若于元符無所議,即但有將順而已。三省自來凡有德音及御批,未聞有逆鱗者,此無足慮。但白邦直不妨。」

  跂雲:「若此中議定,即須更於上前及簾前再稟定,乃敢宣言。」

  至四日,再留不易前議。師樸雲:「已約三省。」

  因相率至都堂。行次,師樸雲:「惇言從初議瑤華法時,公欲就重法,官不敢違。」

  及至都堂,惇又雲:「當初是做厭法,斷不得。唯造雷公式等,皆不如法,自是未成。」

  布雲:「公既知如此,當初何以不言?今卻如此議論?當時議法論罪,莫須是宰相否?布當時曾議依郭後故事,且以淨妃處之。三省有人於上前猶以為不須如此。其後又欲貶董敦逸,布獨力爭得不貶。此事莫皆不虛否?今日公卻以謂議法不當,是誰之罪?」

  惇默然。布雲:「此事且置之。今日上及簾中欲複瑤華,正以元符建立不正。元符之立,用皇太后手詔。近因有旨,令蔣之奇進入所降手詔,乃雲是劉友端書。外面有人進文字,皇太后並不知,亦不曾見,是如何?」

  惇遽雲:「是惇進入。先帝雲:已得兩宮旨。令撰此手詔大意進入。」

  布雲:「手詔雲:『非此人其誰可當。』皆公之語,莫不止大意否?」

  惇雲:「是。」

  眾莫不駭之。卞雲:「且不知有此也。」

  布雲:「穎叔以謂太後手詔中語,故著之麻詞,乃不知出自公。」

  之奇亦雲:「當時祇道是太后語,故不敢不著。今進入文字,卻看驗得劉友端書,皇太后誠未嘗見也。」

  惇頑然無怍色,眾皆駭歎。是日,布又言:「此事祇是師朴親聞,布等皆未曾面稟。來日當共稟知,聖意無易,即當擬定聖旨進呈。」

  遂令師樸草定,雲:「瑤華廢後,近經登極大赦,及累降赦宥,其位號禮數,令三省、密院同詳議聞奏。」

  遂退。晚見師樸等,皆雲:「一勘便招,可怪可怪。」

  六日,遂以簡白師樸雲:「前日所批旨未安,當如今日所改定進擬。」

  師樸答雲:「甚善。」

  然尚猶豫。七日,布雲:「所擬批旨未安,有再改定文字在師樸所。」

  眾皆稱善。今所降旨,乃布所改定也。是日,上面諭簾中,欲廢元符而複瑤華。布力陳以為不可,如此則彰先帝之短,而陛下以叔廢嫂,恐未順。上亦深然之,令於簾前且堅執此議。眾皆議兩存之為便。上又丁寧,令固執。卞雲:「韓忠彥乃簾中所信,須令忠彥開陳,必聽納。」

  忠彥默然。及簾前,果雲:「自古一帝一後,此事蓋萬世議論。相公已下,讀書不淺,須議論得穩當乃可行。兼是垂簾時事,不敢不審慎。」

  語甚多,不一一記省。眾皆無以奪。惇卻雲:「臣思之亦是未穩當。」

  眾皆目之。師樸遂出所擬批旨進呈雲:「且乞依已降指揮,容臣等講議同奏許之。」

  然殊未有定論。再對,布遂雲:「適論瑤華事,聖渝以謂一帝一後,此乃常理,固無可議。臣亦具曉聖意,蓋以元符建立未正,故有所疑。然此事出於無可奈何,須兩存之。乃使章惇誤曉皇太后意旨,卻以複瑤華為未穩當。此事本末誤先帝者,皆惇也。前者皇太后諭蔣之奇以立元符手詔,皇太后不知亦不曾見,及進入,乃是劉友端書寫。臣兩日對眾詰惇雲:『昨以皇太后手詔立元符為後,皇太后雲不知亦不曾見。及令蔣之奇進入,乃是友端所書,莫是外面有人撰進此文字否?』惇遽雲:『是惇撰造。先帝雲:已得兩宮許可,遂令草定大意。』臣雲:『莫非止大意否?詔雲:非斯人其誰可當。乃公語也。』之奇亦雲:『當時將謂是太后語,故著之制詞。』惇雲:『是惇語。』眾皆駭之。惇定策之罪固已大,此事亦不小。然不可暴揚者,以為先帝爾。今若以此廢元符固有因,然上則彰先帝之短,次則在主上以叔廢嫂未順。故臣等議,皆以兩存之為便。如此雖未盡典禮,然無可奈何須如此。」

  太母遂雲:「是無可奈何。兼以元符又目下別無罪過,如此甚便。」

  布雲:「望皇太后更堅持此論。若稍動著元符,則於理未便。」

  亦答雲:「祇可如此。」

  上又嘗諭密院雲:「俗于瑤華未復位號前,先宣召入禁中,卻當日或次日降制,免張惶。」

  令以此諭三省,眾亦稱善。布雲:「如此極便。若已復位號,即須用皇后儀衛召入,誠似張惶。」

  上仍戒雲:「執元符之議及如此宣召,祇作卿等意,勿雲出自朕語。」

  及至簾前,三省以箔中語未定,亦不記陳此一節。布遂與穎叔陳之,太后亦稱善。退以諭三省雲:「適敷陳如此,論已定矣。」

  遂赴都堂,同前定奏議,乃布與元度所同草定。師樸先以邦直草定文字示眾人,眾皆以為詞繁不可用,遂已。師朴先封以示布,布答之雲:「瑤華之廢,豈可雲主上不知其端,太后不知其詳?又下比於盜臣墨卒皆被恩,恐皆未安爾。」

  是日,太后聞自認造手詔事,乃歎雲:「當初將謂友端稍知文字,恐友端所為,卻是他做。」

  布雲:「皇太后知古今,自古曾有似此宰相否?」

  之奇亦雲:「惇更不成人,無可議者。」

  是日,瑤華以犢車四還禁中。至內東門,太母遣人以冠服令易去道衣乃入。中外聞者,莫不歡呼。是夕,鎖院降制,但以中書熟狀付學士院,不宣召。初,議複瑤華,布首白上:「不知處之何地?」

  上雲:「西宮可處。」

  布雲:「如此甚便(外議初雲:「東宮增創八十間,疑欲以處二後。」眾以為未安),緣既復位,則於太母有婦姑之禮,豈可處之於外?」

  上亦雲然。太母仍雲:「須令元符先拜,元祐答拜乃順。」

  又雲:「將來須令元祐從靈駕,元符祇令迎虞主可也。患無人迎虞主,今得此甚便。」

  又諭密院雲:「先帝既立元符,尋便悔,但雲:『不直!不直!』」

  又雲:「郝隨嘗取宣仁所衣後服以披元符,先帝見之甚駭,卻笑雲:『不知稱否?』」

  又雲:「元祐本出士族,不同。」

  又稱其母亦曉事。二府皆雲:「王廣淵之女也。神宗嘗以為參知政事,命下而卒。」

  又雲:「初聘納時,常教他婦禮。以至倒行、側行,皆親指教。其他舉措,非元符比也。」

  布雲:「當日亦不得無過。」

  布雲:「皇太后以為如何?」

  太母雲:「自家左右人做不是事,自家卻不能執定得,是不為無過也。」

  布雲:「皇太后自正位號,更不曾生子。神宗嬪禦非不多,未聞有爭競之意。在尊位,豈可與下爭寵?」

  太母雲:「自家那裡更惹他煩惱,然是他神宗亦會做得,于夫婦間極周旋,二十年夫婦不曾面赤。」

  布雲:「以此較之,則誠不為無過。」

  穎叔亦雲:「憂在進賢豈可與嬪禦爭寵。」

  太母又對二府雲:「元符、元祐俱有性氣,今猶恐其不相下。」

  布雲:「皇太后更當訓敕,使不至於有過,乃為盡善。皇太后在上,度亦不敢如此。」

  太母雲:「亦深恐他更各有言語。兼下麵人多,此輩尤不識好惡。」

  三省亦雲:「若皇太后戒飭,必不敢爾。」

  太后又雲:「他兩人與今上叔嫂亦難數相見。今後除大禮聖節宴會可赴,餘皆不須預。他又與今皇后不同也。」

  三省亦皆稱善。其他語多,所記止此爾。已上皆曾《錄》中語。制詞略雲:「惟東朝慈訓,念久處於別宮。且永泰上賓,顧何嫌於並後。」

  至崇甯元年,蔡元長當國。十二月壬申,用禦史中丞錢遹、殿中侍御史石豫、右司諫左膚疏,詔後複居瑤華,制有雲:「台臣論奏,引義固爭;宰輔全同,抗章繼上。」

  逾二十年,靖康末,金人犯闕,六宮皆北,後獨不預,逃匿於其家。張邦昌知之,遣人迎後垂簾,儀從忽突入第中,後惶恐不知所以,避之不免。及思陵中興,尊為隆祐太后,蓋後之祖名元,易「元」

  為「隆」字。建炎間,皇輿小駐會稽,後微覺風痃,本閣有宮人,自言善用符水咒疾可瘳,或以啟後,後吐舌曰:「又是此語,吾其敢複聞也?此等人豈可留禁中邪?」

  立命出之。(王嗣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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