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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


  《建隆遺事》,世稱王元之所述,其間率多誣謗之詞。至於稱趙普、盧多遜受遺昌陵,尤為舛繆。案《國史》,韓王以開寶六年八月免相,至太平興國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鈞。當太祖升遐時,政在外,何緣前一日與盧丞相同見於寢邪?稱太祖長子德昭為南陽王,又誤矣。初未嘗有此封。元之當時近臣,又秉史筆,豈不詳知?且載《秦王傳》中云云,安有淳化三年而見《三朝國史秦王傳》邪?可謂亂道。此特人託名為之。又案,元之自有《小畜集序》及《三黜賦》,與《國史》本傳俱雲:「淳化二年自知制誥舍人貶商州。至道二年,自翰林學士黜守滁上。咸平二年,守本官知齊安郡。」

  而此序年月次序,悉皆顛錯,其偽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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