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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3)


  餘讀《書》至《湯誓》、《湯誥》及《泰誓》、《牧誓》,觀湯武伐桀紂之際,諭眾誨師無不以天為言。如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天道福善禍淫,降災于夏」。「肆台小子,將天命明威,不敢赦」,「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俾予一人,輯寧爾邦家」。「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災下民」,「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肅將天威」,「商罪貫盈,天命誅之。予弗順天,厥罪惟鈞」,「惟天惠民,惟辟奉天」,「天其以予民」,「戎商必克」,今「商王受自絕於天,結怨於民」,「爾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罰」,「今予發惟恭行天之罰」。大抵以桀紂為惡逆天,天絕之。我則誅惡救民,為順天,且若陰受上天之命而行者。嗟乎!聖人之心則天心也,天之心則聖人心也。天之所絕,聖人則絕之;天之所與,聖人則與之,初無一毫異,有以見聖人以天自處也。非徒以天自處,其理誠一也。故當是時為聖人者,權其輕重,計其公私,而不暇顧其君臣之分。彼桀紂所行誠順天邪?吾則事之。誠逆天邪?吾則去之。其事其去皆與天合。既去彼而求其為天下主者,舍己其誰哉!故踐位而代之不辭,而天下翕然亦無異議。要之所行者天也,又豈有歉然於心邪?其曰「惟有慚德,予恐來世以為口實」者,懼後之人臣不知天理、妄幹天位者援以為例耳。亦懼淺學之士求其名而遺其實者耳。豈真有「慚德」邪?然則後之君子猶以臣伐君為疑者,陋矣。彼湯武之心,求知於天而不求知於人者可見矣。或者曰,然則莽、操之取漢,司馬氏之取魏,若以天為言亦可乎?曰,不然。彼漢魏之政如桀紂乎?莽、操、司馬氏之法如湯武乎?有湯武之聖遇桀紂之惡,然後可以言受天命,否則徒為篡逆而已。

  吾道盛衰自有時,吾嘗考之,如迴圈相乘除也。周衰,諸侯不禮士。至戰國,則魏文侯、燕昭王輩擁彗築台,師事焉。繼以始皇坑儒之禍。漢末,藩侯不禮士,而光武則安車蒲輪徵聘焉。繼有桓、靈黨錮之事。唐朝士大夫往往為將相,有勢位,後有白馬之災。宋興,內外上下皆儒者顯榮,至宣、政極矣,至於金國,士氣遂不振。而今日困頓摧頹亦何足怪?但我輩適當此運者為不幸耳。雖然,窮達一也,又何歎也。

  賢人君子得志可以養天下,如不得志,天下當共養之。

  分人以財有時而盡,分人以善百世不磨。

  凡將迎交接之際,禮貌、語言過則為諂、為曲;不及,則為亢、為疏,所以貴乎得中也。如或失中,與其諂也寧亢,與其曲也寧疏。

  張平章萬公。父彌學座右銘有雲:「欲求子孫,先當積孝。欲求聰明,先當積學。」此至言也。

  為善而遇災屯困窘者,命也,非分也。為惡而遇災屯困窘者,分也,非命也。為善而得富貴亨達者,分也,非命也。為惡而得富貴亨達者,命也,非分也。命、分之理惟識者為能辨之。

  夫欲心不死,道心不生。若欲安時任命,著書立言,發前人所未見,成後世之大名,惟忘富貴利達外物可也。

  寧使敬而疏,毋使狎而親。人敬而疏不失為端士,人狎而親恐流而為小人。獨不見冰雪與脂韋乎?其所喻何如?

  厚於道味者必薄於世味,厚於世味者必薄於道味。士君子苟不為世味所誘,何名之不成,何節之不立哉?士大夫多為富貴壞了名節。吾嘗為柳子厚、元微之之徒惜也。拼卻死亡、貧賤,便做出好公事來,不然,終不能有所立。

  富貴、爵祿世人所共嗜,故忘身屈節而徇之。惟君子視之為外物,得失付之自然。笱與世人同,安得為君子?

  求合于聖賢,必不合於世俗。必欲與世俗合,則于聖賢之道遠矣。同于古必不同於今。苟欲富貴與道義兼,寧有是理?是則忖己之所趨向嗜好,又何慍乎貧賤哉?以此自思便安。

  士君子得志可以濟天下,不得志不能活一身。故子思居衛,縕袍無裡,榮公七十,帶素無依。近世陳無己妻子常寄婦翁家,誠不肯非義而取也。

  馬援書誡兄子,使之效龍伯高,無效杜季良,所為則善矣。雖然,杜季良仇人訟書引援誡為證,竟免官,而梁松、竇固因之被難,梁松由是恨援,死後構陷,至妻子不敢歸葬。若是,則初時戒子侄好議論人長短,而不知先以此陷於禍也,悲夫。

  保養乎身,勿以壽夭委之天;勤儉乎家,勿以有無付之命;強勉乎政,勿以否泰歸之時;忠愛乎君,勿以昏明托諸上,此所謂先盡人事後言天道,先盡其在己者,在人者初不計也。定心之法莫善於此。

  凡事寧失之緩勿失之急,寧失之不及無失之過。急者古人以為病。前輩有雲,優柔和緩,又雲,天下事孰不因忙後錯了?曷嘗令君緩不及事?宜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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