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東齋記事 | 上頁 下頁
一四四


  文潞公嘗言,初及第,授大理評事、知絳州翼城縣,未赴任,有客李本者,三見訪而後得見之,且言:「某有婿為縣中巡檢,幸公庇之。」

  又言曰:「某非獨敢奉幹,亦有以奉助。某嘗知其邑戶口眾,人猾難治。」

  因出一策,文字皆影跡人姓名,其首姓張。比潞公至,姓張人事已敗,縣未能結正。簿、尉皆雲:「某等在此各歲餘,豈無過失為此人所持?計君之來,必辨之矣。」

  於是盡得其奸狀,上於州,決配之,邑人皆悚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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