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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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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恭公執中為相,事方嚴少和裕,尤惡士大夫之急進。慶曆末,有郎官範祥上言解鹽利害,朝廷遂除祥陝西提刑兼制置鹽事,祥詣中書建白曰:「提點刑獄而兼利權,殆非典故,乞納敕別候差遣。」 恭公曰:「提點刑獄乃足下資序合入,制置鹽事乃國家試才,比已降敕陝西都運司,以解鹽事盡交與提刑司管勾,而足下之意將如何也?苟有補於朝廷,固不惜一轉運使也,若靖言庸違,自有誅責,豈可預欲僥求?」 祥以言中其隱,震懾而去。至和初,王荊公力辭召試,而有旨與在京差遣,遂除群牧判官。 時沈康為館職,詣恭公曰:「某久在館下,屢求為群牧判官而不得,王安石是不帶職朝官,又歷任比某為淺,必望改易。」恭公曰:「王安石辭讓召試,故朝廷優與差遣,豈複屑計資任也。朝廷設館閣以待天下之才,未嘗以爵位相先,而乃爭奪如此,學士之顏視王君宜厚矣。」康慚沮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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