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遠書城 > 筆記雜錄 > 大宋宣和遺事 | 上頁 下頁
三九


  四月初一日至真定府城下,不入城,從北關過去。或曰,至一鄉村數千家,見澤利至,有褐衣人前拜澤利,奉上酒食。

  二帝及二後四人亦有酒食,頗豐腆。又一日,至一縣下,亦有官出迎,如前備酒食。內有知縣乃一番官,見澤利畢,次見帝及二後曰:「小官娶得肅王小女為妻,要見皇后。」乃引一小女子前拜已,戎服見太后等泣曰:「奴肅王小女珍珍也。」呼太后為「婆婆」,朱後為「姆姆」,曰:「前日為軍馬擁遏至此,其首領百戶不知姓名,與此知縣是兄弟,遂將奴奴嫁與他,今成親六日矣。」說未畢,為知縣引回。行數日,又至一官府,皆新創造,牌曰「收復新門」,列兵刀二十余人,甲士五七十人,傳呼曰:「呼趙某父子!」二帝為執而入其門,兩道皆栽榆樹。

  少帝立庭下,金紫人朝服侍衛甚多,中坐三人西向,二人東向,引帝北面再拜。上有人傳呼指揮曰:「將它二人去見海濱王畢,來日入城。」言畢,趨出大門,複入小門。至庭中,見人胡服無巾幘,立庭砌,若有所伺者。左右指為帝曰:「契丹王耶律延禧也。與汝罪狀一同,在此公事未了。」言訖,複引上坐一小室。少頃,延禧亦入,有巾幘,揖二帝曰:「吾契丹與大宋南北一百餘年,未嘗絕和好,一日為奸臣所誤,俱至於此,為之奈何?」且曰:「公父子明後日北國皇帝須有赦罪之理。我已三年,尚未了絕。」二帝曰:「何事未了?」延禧曰:「我祖皇帝在日,有百穴珠一顆,大如雞卵,上有百穴,每穴中嘗有真珠一顆,月圓之夕,以珠映之,其生珠穴中自落,下以絳羅盛之,每月可得珠百顆。又有通香一段,長尺許,沸湯泡之,取其汁灑衣服乃萬木花卉屋宇間,經年香氣不歇;人有奇疾,服之即愈;燒之能降天神,香氣聞之數百里。當時契丹為大金所滅,不知二物所在。今北國皇帝將延禧拘執,須要此物,緣此三年未得釋去。我妻子族屬,盡皆分散作他家貴人,美貌者入富家,醜陋入民家。」帝曰:「此為何處?」延禧曰:「此名平州,去燕京尚有七百里,勉之,勉之!」良久,有人引延禧出。

  帝立廡下,主者令引二帝出其門,二後尚立牆下映日而哭。同行至通衢橋,叱令上馬而去。

  又複行六七日,始達燕京,乃契丹舊都也。入門,小類東京,既至內門,金主登殿,左右執帝及後膝跪於地,皆再拜訖。

  其門下左右列金紫貴人,或綠或褐,或傘或笠,或騎或車,約有數百人,皆稱萬歲。良久,傳呼令左右賜巾幘。又有侍官二人,自金門出,傳金國主聖旨曰:「皇帝勞汝,賜衣服沐浴,來日入見。傳赦書」。引帝入都堂,見丞相至堂下,堂上坐一人。左右曰:「此銀朱孛堇相公也。」帝亦再拜。孛堇答拜。

  中侍立堂上宣赦,其文不覆載,後略曰:「赦趙某父子之罪,免為庶人。」引帝及太上、二後入朝,皆巾幘青袍,二後衣服如常,至殿下北面再拜。其門下左右列金紫貴人,國主自殿傳敕,封帝為「天水郡侯」,太上為「天水郡公」,各於燕京賜宅居止。左右唱命,二帝及後謝恩。左右引去一小室,良久,有二皂衣吏引帝並太上、二後入一官府,有牌曰「燕京元帥甲第」。至中庭,有一褐衣番人坐於堂上,曰「燕京元帥」。帝乃再拜。皂衣吏呈文字于元帥,遂署其末,令引去。皂衣吏引帝出門徒行,護衛者二十余人,經十餘街,始及元帥府。入門轉左廊下小屋中,呼帝與後坐其中,並無椅凳,惟磚石三四枚而已。

  時帝終日下拜,又飲食不進,驚皇不安,兩日之中,止飲水二杯;二後但哭泣而已,欲觸柱死,左右止之。

  二十二日至三十日,並在室中,外戶鎖閉,監侍者十余人,日所食止有粗飯四盂,米飲四盂而已,相顧不復能飲。朱後有疾,臥冷地上,連口呻吟,監者尚加詬責。是日,朱後病篤,初二日午死,年方二十歲。帝大慟,告監者曰:「某妻已死,盍如之何?」左右言於官,有皂衣吏引數人扶後屍而出,用黍薦卷之,共拽之而去。帝哭愈哀,不敢出聲,恐監者喝之。

  初三日早,有中使坐元帥府庭下,引帝后於前,傳曰:「天水郡公父子可往安肅軍聽候指揮,來日便行。令元帥府發遣。」

  初四日,元帥府吏呼帝曰:「官家聖旨令汝往安肅軍居住,今日便行。」乃徒步前行,衛者二十餘人,自元帥府行至晚,始出燕京北門,宿捕司房。

  六月初一日,時盛暑,行沙漬中,每風起塵埃如霧,面目皆昏;又乏水泉。監者二十餘人,為首者阿計替,稍憐二帝,乃謂曰:「今大暑熱,稍稍食飽,恐生它疾,此中無藥。」至有水處,必令左右供進。又戒左右勿得叱喝。日中極熱時,亦得稍息于木陰之下。時帝年二十二歲,太上年五十六歲,形容枯黑,不復有貴人形質。若此行無阿計替護衛,六月甚暑中,一死無疑也。

  十二日,至安肅軍城下,其城皆是土築,不甚高。入門,守衛者搜搶,以至鄭後臍腹間亦不免摸過,雖它人出入亦然,蓋入城防內事故也。行經數街,始至官府。入門,引帝入,及太上、太后立庭下,左右喝名,令帝拜訖;知軍別呼綠衣吏引帝三人出門,入一小室,令帝坐其中,送粟米飯漿令帝后飲啜。阿計替凡出入則安慰方去。自此帝封固室中如前。時帝后自春及夏,漸行泥水間,衣服垢膩,又生蟣虱,以致循行,苦楚不勝言,賴阿計替令左右為其洗濯。知軍使人呼帝至庭下,且傳北國皇帝聖旨曰:「天水郡公趙某父子並給賜夏衣。」視之,乃紗帛二疋,生絹一段。令帝謝恩。帝拜受,使人持其物同歸。其物為監者收其半,複以舊褐紗衣並生絹付帝曰:「可衣,庶免汝裁造也。」或一夜聞外喊聲,眾大驚,火光連天,殺人大亂。蓋安肅知軍二人,一是契丹,一是大金。二人不和,其契丹人欲殺大金,劫二帝南歸,投西夏結連叛去。謀尚未發,偶以酒醉鞭撻一奴,奴告大金軍,遂舉兵圍契丹人,殺傷殆盡,至曉方定。火燒屋宇近百餘間,被殺傷者七百餘人。

  十八日早,大金知軍在庭上,引帝至庭下,且責曰:「你與契丹結連殺我,同歸西夏,昨夜已殺了也。今奏知大金皇帝,共你理會。」帝曰:「某在囚中,防固甚密,何由與彼通情?」

  知軍怒曰:「見有告首人在,你勿得胡說,煞好公事!」帝爭不已,知軍命左右以鞭撻之,帝口出血齒碎,令人拽去,複至室中,帝泣不能出聲。是日飲酒不至,惟監人私以漿水進之。

  二十三日,知軍坐廳上,命引帝至庭下,再拜聽詔曰:「趙某父子朝廷免罪,且令居止安肅軍,卻結連同知李奉國,意欲反叛。本欲賜罪,更令往靈州聽候指揮,仰安肅軍發遣前去。」讀訖,命吏引去。帝再拜謝恩,哽咽不能言。知軍怒曰:「汝尚敢如此!你當初要殺我,我今日如何放得你?」命左右拽帝坐地上,以柳條鞭十五餘下。帝哭泣如雨,痛楚久而方蘇,戒左右便行。至晚出門,帝身有傷,苦痛,起止不能。太上因暑熱成病,狼狽萬狀。如是數日,始達靈州,如前拜同知於庭下。

  令左右引帝入土園中,內外有兵守衛,雖衣帶皆為取去,蓋防其自縊也。日惟一食。

  十月或日,早五更,忽鼓聲四起,人兵奔亂殺戮,火光燭天。

  乃同知下千戶三人作亂,因同知奪其妻,故舉兵殺同知家眷六十余口,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家,至日中方定。其千戶者三人,皆下馬至帝前,攜衣數件自牖中與帝曰:「與你。吾曹三人,今歸西夏矣。汝國中南京康王已做官家半年,勉之,勉之,必有歸去之期!監者二十餘人,吾皆殺之矣。吾不可久留。」贈帝乾糧數器,各上馬而去。經三日,別軍始至,城中方定。帝謂太上曰:「阿計替為前日反者千戶所殺矣!城中大亂,吾父子不敢出此,奈何?」未已,阿計替自外至曰:「且喜無事!」帝問之,阿計替曰:「我于死人堆中藏伏兩日夜方得脫。」由是阿計替複監視二帝。

  或日,阿計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二貴人對坐堂上,呼曰:「識我否?」帝曰:「不識。」紫衣曰:「我蓋天大王,乃四太子之伯父。」良久,屏後呼一人出,帝視之,乃韋妃也。太上俯首,韋妃亦俯首,不敢相視。良久,蓋天大王呼左右賜酒與二帝、太后曰:「我看此個夫人面。」蓋韋妃已為彼妻也。酒罷,謂監人曰:「善護之。」阿計替引帝再入前室,然稍稍緩其監,飲食略備。以此經一冬,衣服亦稍可以禦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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