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四編 | 上頁 下頁
義犬


  過竹溪訓導(夢釗)言,常遊幕蜀中,聞納溪縣有兄弟二人,家素封,兄歿無子,嫂有遺腹,弟恐其生兒分產,密囑收生嫗,產時如女也則任之,若男也則斃之。迨產,乃一男,小兒落地不哭,嫗謬言已死,婦不察,遂瘞後園中。

  彌月後,婦將詣母家,忽一牝犬銜某裾不放,驅之不去,婦異之,隨犬行。犬至倉板下,銜一小兒出,仍活,婦疑即己兒,急令人往視瘞兒死處,已挖成洞,婦知犬所為,攜兒歸。夫弟控于官,謂嫂抱他人子為子,官傳婦攜兒訊之,犬亦隨往到堂。犬輾轉臥于旁,兒即就犬食乳,官征其異,察其情,命婦攜兒歸。使鼓樂送犬返,書一牌號曰「義犬」,而置其夫弟于法。

  此道光五年事,惜不記姓,是兒蓋已二十二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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