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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愛之害


  吾鄉有胡姓者,精堪輿之學。一日為人尋地,小憩郵亭,見一乞人年將四十,帶一七八歲兒,在亭側煮飯。胡斥之曰:「觀汝壯健,何不傭工,乃作此事耶?」乞人曰:「是我娘害我。」

  詰其故,答曰:「我本富家,當我幼時,我祖督我讀書學技,我娘護持不肯,又事事順我,凡飯食必供我快意。及我祖沒,我一事不知,日同匪類往來,弄出禍事,將家產賣盡,妻亦嫁人,僅遺此子。今欲傭工,又不曉耕種,故帶子覓食,豈非我娘害我乎?」

  嗚呼!此人以不孝彰其親之過,固不足責,而世之一味為慈母者,亦可以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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