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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民國二十三四年間,予住南京丹風街不遠之住宅區。每夜半自報社工作歸,見受訓市民,于街燈尚明中,輒束裝裹腿,成群赴夜校操練,心竊慕之。因特於一二清晨往觀其下操情態。至則灰色服帽之壯丁,束戴簡潔,隊形整齊,群集場上。每一口令下,持槍上刀,動作敏捷,宛如軍人。且悉知其數,將達二十萬名。私念一城之壯丁如此,全國可知。即此一事,將不患與倭人一戰矣。及晨操即畢,壯丁散隊回家,陸續互去其武裝,一一驗之,則其人也,非商店中持籌碼算盤者,即街頭肩挑負販之流。平日視其行為,趨逐蠅頭之利,若不足取。而其一旦受軍事訓練,則精神奮發,儼然干城之寄,人之賢不肖,孰謂為一定不移之局乎?有此一念,當日便欲取其若干人物以描寫之,藉以示士大夫階級。特以人事冗雜,未能如願,而心固未忘其人也。

  二十七年予入川,而首都已失。聞倭寇入城之際,屠我同胞達二十余萬,壯年男子被殺居多。則我當日所見去其扁杖竹籮束裝裹腿以受訓者,有若干恐不免於難矣!一念至此,心輒淒然。顧予又知此輩受下層社會傳統習慣,大半有血氣,重信義,今既受軍訓,更必明國家大義,未可一一屈服,若再令其有機會與武器,則其殺賊復仇,直意中事耳。雲天東望,予固深深寄其禱祝焉。予何以知其然也?予于彼等平日私人行為,有以知之,此私人行為,即本書中所述之故事也。讀者試思之,捨己救人,慷慨赴義,非士大夫階級所不能亦所不敢者乎?

  友朋之難,死以赴之,國家民族之難,其必濺血洗恥,可斷言也。此書故事雖十九為予所虛構,而其每個人之性格與姿態,則予當年住丹鳳街畔,有以攝印於腦中,今特融化為故事中之角色以使其逼真。是固寫小說者之故技,大抵如此,非予獨為之也。當予之有意寫此故事時,實為懷念丹風街人,初意欲分為兩大部:一部寫肩挑負販者之戰前生活,一部則為戰時景況。繼予念南京屠城之慘,及市民郊外作遊擊戰之起,不容以傳聞幻想寫之,遂決定先完成上部,每月寫書一章,付上海發行之雜誌發表。又以上海雖為孤島,敵人猶得干涉之,則名書日《負販列傳》,初不欲敵人知為抗戰之作也。

  寫書將二年,未能畢事,而太平洋戰起。上海既完全淪陷,予亦因之而擱筆。去冬清理殘稿,友人取而讀之,則喜甚。且日:此較君一般著述者別有風格,何不卒成之乎?書若在大後方印行,可暢所欲言也。予聞而意動,將陳稿校閱一過,自覺亦頗可用,乃更續書數章,使主角故事告一段落,並結束之于壯丁受訓,而更名曰《丹風街》。以地名者,特重其地,蓋猶欲能他日回歸丹風街頭,訪其人面談之,更寫有聲有色之一頁也。抗戰而後,予所寫小說,恒不欲其與時代脫節,此書開端,初若與抗戰無關,予今先說明其背景,更證以其人其地,則讀者于其最後之一結也,亦複許典有所貢獻於將來乎?

  民國三十二年三月,張恨水序于重慶之南溫泉
丹鳳街民國舊版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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