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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論寫作】

  在中學讀書的時候,先生向我們說:「做文章,開頭一定要好,起頭起得好,方才能夠抓住讀者的注意力。結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們大家點頭領會。她繼續說道:「中間一定也要好——」還未說出所以然來,我們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當我將一篇小說寫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終於搖搖頭撕毀了的時候,我想到那位教師的話,不由得悲從中來。

  寫作果然是一件苦事麼?寫作不過是發表意見,說話也同樣是發表意見,不見得寫文章就比說話難。古時候,紙張筆墨未經發明,名貴的記錄與訓誨,用漆寫在竹簡上,手續極其累贅麻煩,人們難得有書面發表意見的機會,所以作風方面力求其簡短含蓄,不許有一句廢話。後來呢,有了紙,有了筆,可以一搖而就,廢話就漸漸多了。到了現在,印刷事業發達,寫文章更成了稀鬆平常的事,不必鄭重出之。最近紙張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變化,執筆者不得不三思而後寫了。

  紙的問題不過是暫時的,基本問題還是:養成寫作習慣的人,往往沒有話找話說,而沒有寫作習慣的人,有話沒處說。找並不是說有許多天才沒沒無聞地餓死在閣樓上。比較天才更為要緊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說來,活過半輩子的人,大都有一點真切的生活經驗,一點獨到的見解。他們從來沒想到把它寫下來,事過境遷,就此湮沒了。也許是至理名言,也許僅僅是無足重輕的一句風趣的插諢,然而積少成多,究竟是我們文化遺產的一項損失。舉個例子,我認識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對於老年人的脫髮有極其精微的觀察。她說:中國老太太從前往往禿頭,現在不禿了。老太爺則反是,從前不禿,現在常有禿的。外國老太太不禿而老太爺禿。為什麼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結論:舊時代的中國女人梳著太緊的髮髻,將頭髮痛苦地往後拉著,所以易禿。男子以前沒有戴帽的習慣,現在的中國男子與西方人一般的長年離不開帽子,戴帽于頭髮的健康有礙,所以禿頭的漸漸多了。然則外國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禿呢?因為外國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壓在眉心,忽而釘在腦後,時時改變位置,所以不至於影響到頭皮的青春活力。

  諸如此類,有許多值得一記的話,若是職業文人所說,我就不敢公然剽竊了,可是像他們不靠這個吃飯的,說過就算了,我就像撿垃圾一般的撿了回來。

  職業文人病在「自我表現」表現得過度,以致於無病呻吟,普通人則表現得不夠,悶得慌。年紀輕的時候,倒是敢說話,可是沒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會上有了地位,說出話來相當份量,誰都樂意聽他的,可是正在努力的學做人,一味的唯唯否否,出言吐語,切忌生冷,總揀那爛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紀大了,退休之後,比較不負責任,可以言論自由了,不幸老年人總是嘮叨的居多,聽得人不耐煩,任是入情入理的話,也當做耳邊風。這是人生一大悲劇。

  真是缺乏聽眾的人,可以去教書,在講堂上海闊天空,由你發揮,誰打呵欠,扣誰的分數——再痛快也沒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請人吃飯,那人家就不能不委屈一點,聽你大展鴻論,推斷世界大戰何時結束,或是追敘你當年可歌可泣的初戀。

  「笑林廣記」裡有一個人,專好替人寫扇子。這一天,看見朋友手搖一把白摺扇,立刻奪過來要替他寫。那朋友雙膝跪下。他攙扶不迭道:「寫一把扇子並不費事,何必行此大禮?」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寫,我是求你別寫。」

  聽說從前有些文人為人所忌,給他們錢叫他們別寫,像我這樣缺乏社會意識的,恐怕是享不到這種福了。

  李笠翁在「閒情偶寄」裡說:「場中作文,有倒騙主司入彀之法。開卷之初,當有奇句奪目,使之一見而驚,不敢棄去,此一法也。終篇之際,當以媚語攝魂,使之執卷流連,若難遽別,此一法也。」又要驚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穩住了人,似乎是近於妾婦之道。由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討論討論作者與讀者的關係。

  西方有這麼一句成語:「詩人向他自己說話,被世人偷聽了去。」詩人之寫詩,純粹出於自然,腦子裡決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們的學校教育卻極力的警告我們作文的時候最忌自說自話,時時刻刻都得顧及讀者的反應。這樣究竟較為安全,除非我們確實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曠世奇才。

  要迎合讀者的心理。辦法不外這兩條:(一)說人家所要說的,(二)說人家所要聽的。

  說人家所要說的,是代群眾訴冤出氣,弄得好,不難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輿論對於左翼文學有一點常表不滿,那就是「診脈不開方」。逼急了,開個方子,不外乎階級鬥爭的大屠殺。現在的知識分子之談意識形態,正如某一時期的士大夫談禪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會說,說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這毛病的,這可以說是「男人病」的一種,我在這裡不打算多說了。

  退一步想,專門描寫生活困難罷。固然,大家都抱怨著這日子不容易過,可是你一味的說怎麼苦怎麼苦,還有更苦的人說:「這算得了什麼?」比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無從訴苦了。

  那麼,說人家所要聽的罷。大家願意聽些什麼呢?越軟性越好——換言之,越穢褻越好麼?這是一個很普遍的錯誤觀念。我們拿「紅樓夢」與「金瓶梅」來打比罷。拋開二者的文學價值不講——大眾的取捨並不是完全基於文學價值的——何以「紅樓夢」比較通俗得多,只聽見有熟讀「紅樓夢」的,而不大有熟讀「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銷路廣的小說,家傳戶誦的也不是「香豔熱情」的而是那溫婉、感傷,小市民道德的愛情故事。所以穢褻不穢褻這一層倒是不成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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