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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胡適之(3)


  有一天胡適先生來看我,請他到客廳去坐,裡面黑洞洞的,足有個學校禮堂那麼大,還有個講臺,臺上有鋼琴,台下空空落落放著些舊沙發。沒什麼人,幹事們鼓勵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誰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進去,看著只好無可奈何的笑。但是適之先生直贊這地方很好。我心裡想,還是我們中國人有涵養。坐了一會出來,他一路四面看著,仍舊滿口說好;不像是敷衍話。也許是覺得我沒有虛榮心。我當時也沒有琢磨出來,只馬上想起他寫的他在美國的學生時代,有一天晚上去參加復興會教派篝火晚會的情形。

  我送到大門外,在臺階上站著說話。天冷,風大,隔著條街從赫貞江上吹來。適之先生望著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濛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霧,不知道怎麼笑眯眯的者是望著,看怔住了。他圍巾裹得嚴嚴的,脖子縮在半舊的黑大衣裡,厚實的肩背,頭臉相當大,整個凝成一座古銅半身像。我忽然一陣凜然,想著:原來是真像人家說的那樣。而我向來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腳」,否則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來沒穿大衣,裡面暖氣太熱,只穿著件大挖領的夏衣,倒也一點都不冷,站久了只覺得風颼颼的。我也跟著向河上望過去微笑著,可是仿佛有一陣悲風,隔著十萬八千里從時代的深處吹出來,吹得眼睛都睜不開。那是我最後一次看見適之先生。

  我二月裡搬到紐英倫去,幾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請到南加州亨亭屯·哈特福基金會去佐半年,那是A&P超級市場後裔辦的一個藝文作場,是海邊山谷裡一個魅麗的地方,前年關了門,報上說蝕掉五十萬。我寫信請適之先生作保,他答應了,順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還給我,經他通篇圈點過,又在廊頁上題字。我看了實在震動,感激得說不出話來,寫都無法寫。

  寫了封短信去道謝後,不記得什麼時候讀到胡適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時,看到噩耗,只憫餾的。是因為本來已經是歷史上的人物?我當時不過想著,在宴會上演講後突然逝世,也就是從前所謂無疾而終,是真有福氣。以他的為人,也是應當的。

  直到去年我想譯《海上花》,早幾年不但可以請適之先生幫忙介紹,而且我想他會感到高興的,這才真正覺得適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來眼睛背後一陣熱,眼睛也流不出來。要不是現在有機會譯這本書,根本也不會寫這篇東西,因為那種倉皇與恐怖太大了,想都不願意朝上面想。

  譯《海上花》最明顯的理由似是跳掉吳語的障礙,其實吳語對白也許並不是它不為讀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亞東版附有幾頁字典,我最初看這部書的時候完全不懂上海話,並不費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亞東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樣絕版了。大概還是興趣關係,太欠傳奇化,不sentimental。英美讀者也有他們的偏好,不過他們批評家的影響較大,看書的人多,比較容易遇見識者。十九世紀英國作家喬治·包柔(GeorgeBorrow)的小說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進去——但是迄今美國常常有人講起來都是喬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訴他們中國過去在小說上的成就不下於繪畫瓷器,誰也會露出不相信的神氣。要說中國詩,還有點莫測高深。有人說詩是不能譯的。小說只有本《紅樓夢》是代表作,沒有較天真的民間文學成分。《紅樓夢》他們大都只看個故事輪廓,大部分是高鶚的,大家庭三角戀愛,也很平常。要給它應得的國際地位,只有把它當作一件殘缺的藝術品,去掉後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結局的考證。我十二三歲的時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釣遊魚」,忽然天日無光,百樣無味起來,此後完全是另一個世界。最奇怪的是寶黛見面一場之僵,連他們自己都覺得滿不是昧。許多年後才知道是別人代續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藉口,解釋他們態度為什麼變了,又匆匆結束了那場談話。等到寶玉瘋了就好辦了。那時候我怎麼著也想不到是另一個人寫的,只曉得寧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詩行令部分。

  在美國有些人一聽見《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說:「這麼晚……差不多是新文藝了嘛!」也像買古董一樣講究年份。《海上花》其實是舊小說發展到極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負的結構,倒是與西方小說共同的。特點是極度經濟,讀著像劇本,只有對白與少量動作。暗寫、白描,又都輕描淡寫不落痕跡,織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質地,粗疏、灰撲撲的,許多事「當時渾不覺」。所以題材雖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並無豔異之感,在我所有看過的書裡最有日常生活的況味。

  胡適先生的考證指出這本書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會一冬笠園。我想作者不光是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詩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會寫大觀園似的氣象。凡是好的社會小說家——社會小說後來淪為黑幕小說,也許應當照 novel of manners譯為「生活方式小說」——能體會到各階層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別,是對這些地方特別敏感,所以有時候階級觀念特深,也就是有點勢利。作者對財勢滔天的齊韻受與齊府的清客另眼看待,寫得他們處處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贊這人物,除了為了插入一首菊花詩,也是像「詩婢」,間接寫他家的富貴風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齊韻裡撞見小贊在園中與人私會,沒看清楚是誰。回目上點明是一對情侶,而從此沒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將來「小贊小青挾資遠遁」,才知道是齊韻娶所眷妓女蘇冠香的脾女小青。丫頭跟來跟去,不過是個名字而已,未免寫得太不夠。作者用藏閃法,屢次借回目點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極准,這是唯一的失敗的例子。我的譯本刪去幾回,這一節也在內,都仍舊照原來的紋路補綴起來。

  像趙二寶那樣的女孩子太多了,為了貪玩、好勝而墮落。而她仍舊成為一個高級悲劇人物。窩囊的王蓮生受盡沈小紅的氣,終於為了她拼戲子而斷了,又不爭氣,有一個時期還是回到她那裡。而最後飄逸的一筆,還是把這回事提高到戀夢破滅的境界。作者儘管世俗,這種地方他的觀點在時代與民族之外,完全是現代的,世界性的,這在舊小說裡實在難得。

  但是就連自古以來崇尚簡略的中國,也還沒有像他這樣簡無可簡,跟西方小說的傳統剛巧背道而馳。他們向來是解釋不厭其詳的。《海上花》許多人整天蕩來蕩去,面目模糊,名字譯成英文後,連性別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換了一批人。我們「三字經」式的名字他們連看幾個立刻頭暈眼花起來,不比我們自己看著,文字本身在視察上有色彩。他們又沒看慣夾縫文章有時候簡直需要個金聖歎逐句夾評夾註。

  中國讀者已經摒棄過兩次的東西,他們能接受?這件工作我一面做著,不免面對著這些問題,也老是感覺著,適之先生不在了。

  (收入《張看》,1976年5月臺北皇冠出版社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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