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紅樓夢魘 | 上頁 下頁
八四


  三六橋本的續書人如果僅知道早本情節,遵循著補撰,就不會用杏元封號,犯了元妃的諱。換一個字還不容易?顯然「杏元和番」這一回是直接從第一個早本上抄來的。續書人手中有這本子。

  三六橋本雖然是續書,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內,仍舊是極珍貴的。既然四〇初葉還在日本,只要在戰火中無恙,日本也有研究紅樓夢的,一經喚起廣大的注意,也許不久就會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聲「或雲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樣,曇花一現,又遺失了,似是隱匿起來,避免「收歸國有」。

  「舊本」之四——南京刻本——寫寶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于乾隆元年,上諭廢除京師的巡檢官:「……外城街巷孔多,慮藏奸匪,各樹柵欄,以司啟閉,……其柵欄仍照舊交與督察院五城及步兵統領,酌派兵役看守。」(「東華錄」)。我在報上看見臺灣鹿港古跡的照片,也有攔街的木柵,設門,不過沒有附有小屋,大概因為氣候暖,不象北方,看守人至少要個木柵遮蔽風雪。中土已經湮滅了的,有時候在邊遠地區還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楊米人「都門竹枝詞」有:「趕車終日不知愁,堆子吆喝往下瀏」;「堆子日斜爭潑水,紅塵也有暫停時。」看街兵夜間打更,白天灑水淨塵,指揮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底,居中行走限官員轎馬,所以吆喝著叫騾車靠邊走,一靠邊就直往下溜。

  「舊本」之二寫寶玉「淪為擊柝之流」。之三寫寶玉湘雲暮年,「夫婦在都中拾煤球(『渣』誤?)為活」,「流落饑寒,至棲於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棲於街卒木棚中,為『淪為擊柝之流』一語之正解,可見非謂寶玉本人充當看街兵,實即窮得無處住耳。」這推測得十分合理。

  嘉慶九年,禦史書君興奏:煤鋪煤缺,和土作塊。似是煤球之始,那麼乾隆年間著書時還沒有煤球。寶玉湘雲只是在垃圾堆裡揀出燒剩的煤核,有人收買,跟現在一樣。但是「街卒木棚」是個時代的標誌,使③成為可靠的原本。

  關於此本內容的記載,只說「榮寧衰替」,沒提抄家。老了才赤貧,顯然不是為了抄家——八十回內看得出,絕對不會等寶玉老了才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賈家本來沒抄家。但是百回「紅樓夢」中兩府獲罪,榮府在原址苦撐了一個時期之後,也還是「子孫流散」,寶玉不到三十歲已經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寶玉十五歲「塵緣已滿了大半了」,見「二詳」——③寫寶玉老了才一貧如洗,顯然賈家並未獲罪,所以落到這田地尚需時日。沒抄家,也沒獲罪,寶玉湘雲白頭偕老——這分明就是第一個早本。

  「榮寧衰替」——第一個早本其實還沒有寧府。董康傳述他亡母幼年看的書的內容,自然記不清楚了。不幸關於③的兩條記載都非常模糊,王伯沆引濮文[走之旁加顯]的話,所舉的出處,也把書名記錯了。

  端方本——⑩——前八十回同程本,不過加了兩段穢褻的文字。寫寶玉湘雲先奸後(續)娶,大概是被「醉眠芍藥裀」引起了遐想。「八十回以後,黛玉逝世,寶釵完婚情節亦同,此後甚不相類矣。」想必娶寶釵也有掉包等情節。此本改寫程本,但是有一特色:

  寶玉完婚後,家計日落,流蕩益甚;逾年寶釵以娩而亡,寶玉更放縱,至貧不能自存。欲謀為拜堂阿,以年長格於例,至充撥什庫以糊口。適湘雲新寡,窮無所歸,遂為寶玉膠續。

  「家計日落」仍舊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賈璉說的「家道艱難」,需要緊縮,不過這是幾年後,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續書沒有不寫抄沒的,因為書中抄家的暗示太明顯,而此本刪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麼事都沒發生,又並不改成好下場,這樣寫實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這一部份來自第一個早本。寶玉窮到無法度日,已經「年長」,等到老了撿煤渣,「流落饑寒」,也正吻合。端方本採用這敗落的方式,當是因為歸罪於寶玉。這是個年代較晚的抄本,遲至一九一〇年左右還存在,作風接近晚清的誇張的諷刺小說,把寶玉湘雲寫成最不堪的一種名士派。但是此處寫敗家子寶玉只用「放縱」二字,輕飄而含糊得奇怪,與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縱」遙相呼應——王夫人解釋襲人不收房的原因:「……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總(縱)有放縱的事,到(倒)能聽他的勸。」——後回寶玉的罪名不過是「放縱」,看來也是第一個早本的原文。當然原本不會有「拜堂阿」、「撥什庫」。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後從程本過渡到第一個早本,但是受程本後四十回作者的影響,也處處點明書中人是滿人,賣弄續書人自己也是滿人,熟悉滿洲語文風俗。

  前面說過,關於第一個早本的記載模糊異常。「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維湘雲」,沒提寶釵嫁寶玉後才死。王伯沆引濮文[走之旁加顯]的話,更是口口聲聲「寶玉系娶湘雲」,「寶玉所娶系湘雲」,仿佛雙方都是第一次結婚。難道寶釵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寶釵後敗落的經過用第一個早本,因此娶寶釵是原有的。董康等沒提,大概因為是盡人皆知的情節。至於湘雲是否再醮,寶玉搞到生活無著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然後續娶湘雲;湘雲早先定的親如果變卦,也不會這些年來一直待字閨中,當然原著也是寫她結過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婦。寶玉鰥居多年,顯然本來無意續弦。他們的結合比較像中年孤苦的兩兄妹。連端方本也都沒插入色情場面寫他們舊夢重溫。

  「舊本」之二,八十回後與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驟衰。抄沒後寶玉湘雲流落重逢而結合,應當年紀還輕,與第一個早本的老夫妻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據這早本續書,不過將流落提前,結婚宕後,增加戲劇性。「後數十會文字,皆與今本絕異」,是沒參用程本,似是較早的續書。大概不會有第一個早本的原文在內——用不上。

  南京刻本——④——寫寶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靜王,不是重逢湘雲。此點南京刻本與②是互相排除的,並不是記載不全,顧此失彼,因為不可能先遇見湘雲,然後又遇見北靜王——②寫到寶玉湘雲重逢後結合,全書已完;如果是先遇見北靜王,那就已經轉運,不做看街人了,也不會再在淒慘的情形下遇見湘雲。這兩個本子似是各自分別續書,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將街卒木棚中過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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