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紅樓夢魘 | 上頁 下頁
五四


  此回回前附葉提醒作者回目還缺幾個字,又缺中秋詩。回內首頁回目已經補全了,中秋詩仍缺,想必因為已經改了榮為禍首,榮國公世職革去,預兆賈環襲爵的中秋詩不適用了。

  百回「紅樓夢」中賈環襲世職,賈璉失去繼承權的原因,想必是被鳳姐帶累的。十二釵冊子上關於鳳姐的詩,「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上句甲戌、戚本批「拆字法」。俞平伯拆出來是「冷來休」。

  第七回周瑞家的女兒向她訴說,女婿酒後與人爭吵,被人控告他「來歷不明」,要締解還鄉。

  原來這周瑞家的女婿便是雨村的好友冷子興。(批「著眼。」——甲戌、戚本。)近因古董和人打官司,故遣女人來討情分。周瑞家的仗著主子的勢利(力),把這些事業不放在心上,晚上只求求鳳姐兒。

  冷子興與賈家的關係原來如此,與第二回高談闊論「演說榮國府」對照,有隱藏的諷刺。周瑞家的女兒說是酒後爭吵,顯然不是實話,是故意說成小事一件。冷子興是「都中古董行中貿易的」,「因古董和人打官司」可能就是賈赦的石呆子案的前身,且也牽涉賈雨村——冷子興強買古董不遂,求助於雨村,羅織物主入罪,但是自己仍被牽入,險些遞解還鄉。所以後來賈雨村削職問罪,這件案子也發作了,追究當初庇護冷子興的鳳姐——當然是拿著賈璉的帖子去說人情的。

  在鳳姐平生的作為裡,冷子興案是最輕的,但是一來賈家出事的起因是被賈雨村連累,而這件是與雨村有關。而且唯其因為輕微,可以從寬處分,不至判刑。書中的目的並不是公正——反映人生,人生也很少公正的事——而是要構成她私人的悲劇。夫婦因此感情破裂,但是賈母一天在世,賈璉不敢休鳳姐,賈母一死就休妻。

  第七十五回尤氏在李紈處洗臉,李紈責備捧面盆的婢女沒跪下。「尤氏笑道:『你們家下大小的人,只會講外面兒的虛禮假體面,究竟作出來的事都勾使的了。』」庚本句下有兩條批註:

  按尤氏犯七出之條,不過只是過於從夫四字,此世間婦人之常情耳。其心術慈厚寬順,竟可出於阿鳳之上。時(使)用之明犯七出之人從公一論,可知賈宅中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似明犯者反可宥恕,其什(飾)己非而揭人惡者,陰昧僻譎之流,實不能容於世者也。此為打草驚蛇法,實寫邢夫人也。

  「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明犯七出之人」該不止一個。尤氏鳳姐都被休了。此回除了回首加的一段與曲解鬼歎的那條後加的批註,回內自一七五四本前沒動過。寫這條舊批的時候還是甯為禍首,賈珍充軍或斬首,尤氏「過於從夫」,收藏甄家寄物她也有同謀的嫌疑,被族中公議休回娘家。

  鳳姐「哭向金陵」,要回母家,但是氣得舊病復發,臨終悔悟,有茫茫大士來接引。——第二十五回鳳姐寶玉中邪,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來救。「原來是一個癩頭和尚與一個跛足道人」句下,甲戌、庚、戚本均有批:「僧因鳳姐,道因寶玉,一絲不亂。」可見此後鳳姐臨終,寶玉出家,是一僧一道分別接引。

  寶玉沒有襲職,是否賈赦死的時候寶玉已經出家?第二十五回通靈玉除邪一段,庚本眉批:「歎不得見寶玉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丁亥夏,畸笏叟。」靖本第六十七回之前總批說:「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雖眷念,卻破迷關。是何必削髮?青埂峰證了情緣,仍不出士隱夢。……」可知末回「懸崖撒手」寫寶玉削髮為僧,在青埂峰下「證了情緣」,如第一回甄士隱夢中僧道敘述的故事。寶玉出家在最後一回,因此他沒襲職是被賈環排擠。

  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開首如下:

  有客題紅樓夢一律,失其姓氏,惟見其詩意駭警,故錄於斯:「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詩下略〕用「紅樓夢」書名的脂批,在「凡例」外只有寥寥兩條,此外「紅樓夢」這名詞只適用於「紅樓夢回」,夢遊太虛一回,因為回目中有「開生面夢演紅樓夢」(甲戌本),「飲仙醪曲演紅樓夢」(庚本)。

  前面引的這條總批是一七八〇中葉或更晚的時候,另人從別的本子上補錄的,顯然是書名「紅樓夢」時期批的。庚本這些回前附葉總批,格式典型化的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下來的百回「紅樓夢」舊批,但是此回總批因為與一七五四本情節不合,所以刪了,數十年後又由不知底細的人補抄了來。此回總批是關於「後三十回」,一七五四本改榮府抄沒,後文需要改,世職革去,也無爵的襲了——「題『紅樓夢』一律」中所說的自相殘殺顯然是指賈環設法奪去寶玉世職。

  寶玉有許多怪僻的地方,窮了之後一定飽受指摘——第一回甄士隱唱的歌裡有「展眼乞丐人皆謗」,甲戌本批:「甄玉賈玉一干人」——正是給趙姨娘賈環有機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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