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紅樓夢魘 | 上頁 下頁
四七


  第二十九回極老,回內巧姐兒大姐兒還是兩個人,珍珠、鸚哥仍舊是賈母的丫頭,還沒給寶黛,改名襲人紫鵑。

  回內清虛觀打醮,王夫人不去看戲,鳳姐兒帶著自己的丫頭,「並王夫人的兩個丫頭,也要跟了鳳姐兒去,是金釧兒彩雲」,在跟去的婢女花名冊上特別突出,顯得她們有膽子有地位。彩雲仍作「彩雲」,顯然這一句也是一七五四本前補加的。加金釧兒的時候,同時在以上三回安下根,使我們對她已經有了個印象。

  祭釧潑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新春寫的。書中添上金釧兒這人物,卻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紅樓夢」期前,大約一七四〇年間。換句話說,寫了金釧兒之死,至少七八年後才寫祭金釧。為什麼中間隔了這麼久?

  我在「初詳紅樓夢」裡分析全抄本這句異文:「晴雯(他本作「檀雲」)又因他母親的生日接了出去了」(第二十四回),也考慮到此處「晴雯」是「檀雲」筆誤,因為「雯」「雲」相差不遠,再不然就是抄手見檀雲名字陌生,妄改「晴雯」。其實這都是過慮,這些脂本的筆誤都是一望而知識錯字,抄手決不會費心思揣測,去找字形近似的人名,更不會自作主張代改。

  當然原文是「晴雯」,否則此處寶玉叫人倒茶,襲人麝月秋紋碧痕,連幾個做粗活的丫頭不在側的原因都一一解釋過了,獨有晴雯沒有交代。去替母親拜夀的如果不是晴雯,那麼晴雯到那裡去了?

  第三十三回賈環向賈政解釋他為什麼亂跑:「只因從那井邊一過,那井裡淹死了一個丫頭,我看見人頭這樣大,身子這樣粗,泡的實在可怕,所以才趕著跑了過來。」金釧兒被母親領了回去,投的井在府內,顯然父母是榮府家人,住在府中。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兒」酒令,探春抽的簽主得貴婿,眾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顯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兒,平郡王那爾蘇的福晉。可見第六十三回寫得極早。回內林之孝家的來查夜,反對寶玉叫「這幾位大姑娘們」的名字:「雖然在這裡,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

  襲人晴雯都笑道:「這可別委屈了他,直到如今,他還姐姐不離口,不過頑的時候叫一聲半聲名字……」林之孝家的笑道:「這才好呢,……別說是三五代的陳人,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裡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裡貓兒狗兒……」

  襲人晴雯都是賈母給寶玉的,襲人又改在王夫人處領月費,算王夫人房裡的人,這一席話當然是指她們倆。襲人不是「家生子兒」,除非早本不同,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陳人」,榮府舊僕的子孫。

  第二十六回佳蕙向紅玉講起丫頭們按等級領賞:「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這老子娘的臉,眾人倒捧著他去。」晴雯的父母職位相當高。

  原先晴雯並不是孤兒,十歲賣到賴大家,被賴嬤嬤「孝敬了賈母使喚」。她的出身于金釧兒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較高。同是涉嫌引誘寶玉,被逐後一定也是羞憤自殺,因為倘是病死的,病中環境不夠淒慘,就業沒有探晴雯那樣動人心魄的一幕。

  晴雯的身世於下場改為現在這樣,檀雲在第二十四回代替了有母親的晴雯。全抄本此回的「晴雯」是個漏網之魚。此後檀雲這名字還在第三十四、第五十二回出現過。第三十四回襲人去見王夫人,囑咐「晴雯麝月檀雲秋紋等」守護重傷的寶玉。挨打插入金釧兒事件後改寫此回,順便在寶玉房中婢女花名冊上添了個檀雲,照應前文,兩次都是晴雯金釧兒分裂為二人的當口。

  此外只有第五十二回有檀雲。第五十二回是晴雯補裘,晴雯「正文」之一,足見檀雲這名字與晴雯的故事關係之深。回內晴雯病中寶玉夜間不讓她挪出暖閣去,自己睡在外床,薰籠搬到暖閣前,麝月睡在薰籠上。早上麝月怕老嬤嬤們擔憂傳染,主張把薰籠搬開。「麝月先叫小丫頭子們來收拾妥了,才命秋紋檀雲等進來,一同伏侍寶玉梳洗畢。」晴雯補裘想必是晴雯金釧兒分道揚鑣後的新發展,所以又一提檀雲,表示確有此人,不是第二十四回現找了個名字來作晴雯的替身。

  原先晴雯的故事大概只是第三十一回與襲人的衝突,恃寵撕扇;發現繡春囊後有人進讒,被逐自盡。

  金釧兒這人物是從晴雯脫化出來的。她們倆的悲劇像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更加深了此書反禮教的一面。

  金釧兒嘲寶玉一場,庚本夾批:「有是事,有是人。」又批她的對白:「活像。活現。」「有是事,有是人」這句的語氣聽上去像是此人只在書中出現一次。在現實生活裡,這人後來不會是自殺的。金釧兒的下場本來屬￿另一個姿態口吻的晴雯。晴雯的下場改了,羞憤自殺的下場就等再找到一個合適的個性作根據,人與故事融合了,故事才活生生起來。此處借用這人的一件小事介紹金釧兒出場,十分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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