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 > 紅樓夢魘 | 上頁 下頁


  第一百十四回寫甄室玉「比這裡的哥兒略小一歲」。前八十回內,甄家四個女僕說甄寶玉「今年十三歲」(第五十五回)。那時候剛過年,上年叔嫂逢五鬼,和尚持玉在手,曾說:「青埂峰下別來十三載矣。」不難推出賈寶玉今年十四歲,所以比甄寶玉大一歲。但是晚清以來諸評家大都把寶玉的年齡估計得太大,這位潦草的續書者倒居然算得這樣清楚。

  自「青埂峰下」一語後,不再提寶玉的歲數,而第四十五回黛玉已經十五歲,反而比他大,分明矛盾,所以續作者也始終不提歲數,是他的聰明處。只在第九十回賈母說:「林丫頭年紀到底比寶玉小兩歲。」那是他沒細看原著,漏掉了第三回戴玉的一句話,「這位哥哥比我大一歲」,所以根據第二回黛玉六歲,寶玉「七八歲」,多算了一歲。

  寶玉出家後遙拜賈政,旋即失蹤,甲本添出賈政向家人們發了段議論,大意是銜玉而生本來不是凡人,「哄了老太太十九年」。這句名句,舊本沒有,沒提幾歲出家。

  在年齡方面,原續書相當留神,元妃的歲數大概是他存心要露一手,也就跟他處處強調滿人氣氛一樣,表示他熟悉書中背景。鴛鴦自縊一場,補出秦氏當初也是上吊死的。直到發現甲戌本脂批,雲刪去「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節,大家只曉礙死得蹊蹺,獨有續作者知道是自縊。當然,他如果知道曹家出過王妃,王妃享年若干,就可以知道他們的家醜。但是我們先把每件事單獨看,免得下結論過早。

  十二釵冊子上畫著高樓上一美人懸樑自縊,題詩指寧府罪惡。曲文《好事終》說得更明,首句「畫梁春盡落香塵」又點懸樑。再三重複「情」字,而我們知道秦鐘是「情種」,書中「情」「秦」諧音。

  護花主人評「詞是秦氏,畫是鴛鴦,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這許多年來,直到顧頡剛俞平伯才研究出來秦氏是自縊死的。續作者除非知道當時事實,怎麼猜得出來?但是他看《紅樓夢》的時候,還沒有鴛鴦自縊一事。一看「詞是秦氏」,畫是自縊,不難推出秦氏自縊。

  他寫秦氏向鴛鴦解釋,她是警幻之妹,主管癡情司,降世是為了「引這些癡情怨女早早歸入情司,所以我該懸樑自盡的。」下凡只為上吊,做了吊死鬼,好引誘別人上吊,實在是奇談。這樣牽強,似乎續作者確是曹氏親族,即要炫示他知道內幕,又要代為遮蓋。

  秦氏又對鴛鴦說:「你我這個情,正是未發之情……若待發洩出來,這個情就不為真情了。」太平閒人批:「說得鴛鴦心頭事隱隱躍躍,將鴛鴦一生透底揭明,殊耐人咀味,不然可卿之性情行事大反于鴛鴦,何竟冒昧以你我二字聯絡之耶?」是說鴛鴦私戀寶玉,也是假道學。續作者卻不是這樣的佛洛依德派心理分析家。

  光緒年間的金玉緣寫秦氏在警幻宮中「原是個鍾情的首座,管的是風清月白」。甲本原刻本想必也是這樣,後四十回舊本缺鴛鴦殉主一回,同乙本,作「管的是風清月債」。看來舊本一定也是「風清月債」,甲本特別道學,覺得不妥,改為「風清月白」,表示她管的風月是清白的。「風清月白」四字用在這裡不大通,所以乙本又照著舊本改回來,這種例子很多。

  秦氏罵別人誤解「情」字,「做出傷風敗化之事」,也就是間接的否認扒灰的事。衛道的甲本仍嫌不夠清楚,要她自己聲明只管清白的風月。第九十二回馮紫英與賈赦賈政談,說賈珍告訴他說續娶的媳婦遠不及秦氏。秦氏死後多年,賈珍還對人誇獎她,可見並不心虛,扒灰並無其事。趙岡讚美這一段補述賈蓉後妻姓氏,「其技巧不遜於雪芹。我們現在不知道雪芹在他原著後三十回是否就是如此寫的。如果這不是出於雪芹自己筆下,則這位續書人也算是十分細心了」。

  第五十八回回首,老太妃薨,「賈母邢王尤許媳婦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尤氏底下的許氏想是賈蓉妻。想必因為許氏在書中不夠重要,毫無事故,誰也不會記得她是誰,所以他處仍舊稱為「賈蓉之妻」。至甲本「邢王尤許」四字已刪。是誰刪的?

  續作者將原書看得很馬虎——太虛幻境的預言除外,當然要續書不能不下番工夫研究書中預言——總是一不留神,沒看見許字,所以後面補敘是胡氏,既沒看見,那就是甲本刪的。但是看乙本程高序,對後四十回缺少信心,遇有細微的前後矛盾,決不會改前八十回遷就後四十回。而且沒有刪去這四個字的必要,只要把許字改胡字,或是後文胡字改許字就是——一共只提過這兩次。

  如果不是甲本刪的,那就還是續書人刪的,因為他要寫馮紫英與賈政這段對白。馮紫英轉述賈珍的話,既然作者不是為了補敘賈蓉續弦妻姓氏,那麼是什麼目的?無非是表白賈珍以前確是賞識秦氏賢能,所以對這兒媳特別寵愛,並無別情。

  舊本第一百十六回重遊太虛幻境,寶玉遠遠看見鳳姐,近看原來是秦氏,「寶玉只得立住腳,要問鳳姐在那裡」。哪像是為秦氏吐過血的?從以上兩節看來,舊本的鴛鴦之死,想與程乙本相同,都是一貫的代秦氏闢謠。

  百廿回抄本寶蟾送酒一回是舊本,《候芳魂五兒承錯愛》一回不是。但是第一百十六回是舊本,回末寫柳五兒抱怨寶玉冷淡。「承錯愛」一定也是原有的。寶蟾送酒,五兒承錯愛,這兩段公認為寫得較好的文字,都出於原續書者之手。所以前八十回刪去柳五兒之死,又加上探晴雯遇五兒母女,也是他的手筆。祭晴雯「我二人」一節,一定也是他刪的,照顧後文對晴雯的貶詞。

  尤三姐改為完人,也是他改的,因為重遊太虛幻境遇尤三姐,如照脂本與賈珍有染,怎麼有資格入太虛幻境?此外二尤的故事中,還有一句傳神之筆被刪,想必也是他幹的事。珍蓉父子回家奔喪,聽見二位姨娘來了,賈蓉「便向賈珍一笑」,改為「喜的笑容滿面」。乍看似乎改得沒有道理,下一回既然明言父子聚(上鹿下匕,音「優」),相視一笑又何妨?

  第六十四回寫賈璉:「每日與二姐三姐相認已熟,不禁動了垂涎之意,況知與賈珍賈蓉等素有聚麀之誚,因而乘機百般撩撥……」曰「賈珍賈蓉等」,還不止父子二人,此外就我們所知,可能包括賈薔。第九回寫賈薔「從小兒跟著賈珍過活,如今長了十六歲,比賈蓉還風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親厚,常相共處。甯府中人多口雜,那些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了什麼小人詬誶謠諑之詞,賈珍向亦風聞得些,口聲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與房舍,命賈蓉搬出寧府,自去立門戶過活去了。」本已謠傳父子同與賈薔同性戀愛。至於二尤,賈珍固然不會願意分潤,但如遇到抵抗,不是不可能讓年輕貌美的子侄去做敲門磚。

  但是「素有聚麀之誚」,賈璉不過是聽見人家這麼說。而且二尤並提,續書者既已將尤三姐改為貞女,尤二姐方面也可能是謠言。即在原書中,尤三姐也是尤二姐嫁後才失身賈珍。那麼尤二婚前的穢聞只涉尤二,尤三是被姐姐的名聲帶累的。

  同回又云:「賈蓉……素日同他兩個姨娘有情,只因賈珍在內,不能暢意,如今若是賈璉娶了,少不得在外居住,趁賈璉不在時,好去鬼混……」又是二尤並提。是否賈蓉與尤二也未上手?

  回末又云:「二姐又是水性的人,在先已和姐夫不妥,況是姐夫將他聘嫁,有何不肯?」這是從尤二姐本身的觀點敘述。只說與賈珍有關係。作者常從不同的角度寫得閃閃爍爍。但是續書人本著通俗小說家的觀點,覺得尤二姐至多失身于賈珍,再有別人,以後的遭遇就太不使人同情了。好在尤三姐經他改造後,尤二姐的嫌疑減輕,只消改掉賈蓉向父親一笑的一句,就不坐實聚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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