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愛玲文集·附錄 > 愛恨傾城小團圓 | 上頁 下頁
二二


  母親從人堆裡探出身來,不耐煩地對愛玲說:「好了,你回去吧!」像是說她根本就無心來送似的。

  這樣的分別,太讓人感到心冷。愛玲強作歡笑,站在門階前,看著車子開了,水花濺上身來。

  母親這次是真的走遠了,她不會太多過問愛玲的事了。

  後來她的監護人李開第先生去了重慶,將愛玲轉托給他的一個朋友。那位朋友,也是工程師,在港大教書,還兼任著一個男生宿舍的舍監。

  舍監先生與太太就住在宿舍裡,張愛玲曾經前去拜訪。坐談了片刻,他便打量了瘦高的愛玲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種鳥,叫什麼……」 張愛玲略怔了怔,忽而領悟:「鷺鷥。」舍監先生有點不好意思地笑道:「對了。」

  在港大,還有一件事,在她的寫作史上至關重要。

  張愛玲在這時期,惟一一次用中文寫了一篇文章,這就是她早期著名的短文《我的天才夢》。

  這篇文章,是她寫了參加《西風》雜誌創刊30周年徵文比賽的。這個《西風》雜誌,在上世紀30年代的中國紅極一時,宗旨是「譯述西洋雜誌精華,介紹歐美人生社會」,讀者涵蓋面極廣,甚至普及到舞女、囚犯與流浪者階層。

  大抵是愛玲初入學不久,在圖書館裡偶然看到雜誌上的啟事,遂動了參賽的念頭。

  寫這文章時,張愛玲才19歲。應該說,一個剛剛成年的女孩,寫這文章的文筆與感覺,都堪稱老辣。

  此文前半部分寫了自己幼時的各種才氣,後邊寫了自己如何在現實中「不行」。結尾處,便是那句被當代「小資」們掛在嘴邊的名言——

  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這種咬齧性的小煩惱,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張愛玲在這裡想寫的,也許是「蝨子」,一個無傷大雅的筆誤。在中國古代,先賢有「捫虱而談」的高雅,讀過古典的張愛玲,會熟悉這個意象。不過這「蚤子」一詞,卻成了她的獨創,後來有的版本改為「蝨子」,便索然無味。

  當然,她在文章中無論怎樣批判自己,也掩蓋不住一種自信。她有足夠的底氣要去摘取桂冠,至於那桂冠有多麼華貴,她暫時還想不到。

  關於這篇文章,還有一段紛爭了半個世紀的公案。

  在1976年出版的《張看》附記裡,張愛玲提到,這個《我的天才夢》當年獲《西風》雜誌徵文第13名,為名譽獎。因為字數受限制,所以當初寫的時候,只好極力壓縮。可是獲獎的第1名,字數要多出好幾倍。她在36年後言及此,仍憤憤不平。

  1994年,《對照記》在臺北《中國時報》獲第17屆文學獎的特別成就獎,張愛玲應邀寫了獲獎感言《憶〈西風〉》,重提舊事。這一年,距離「西風事件」足有55年。

  最後這次,她對這個「西風門」事件說得格外詳細。她說,當年《西風》雜誌懸賞徵文,題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獎大概是五百元,記不清楚了。她受五百字限制,寫好後,曾一遍遍數得頭痛,務必刪成四百九十幾個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西風》雜誌通知她得了首獎,但收到全部獲獎名單,才發現首獎題目是《我的妻》。而她的《天才夢》排在末尾,仿佛名義是「特別獎」。《我的妻》寫的是一對貧困夫妻的事,長達三千字。

  雜誌社沒給她片紙隻字的解釋。張愛玲自嘲道:「我不過是個大學一年生」。唯有一點可欣慰的,就是獲獎文章結集出版時,書名用了張愛玲的題目《天才夢》。

  待「張學」蜂起,這件事自然考證者眾。專家陳子善鉤沉輯佚,挖出了1939年9月1日出版的《西風》第37期的原件,「徵文啟事」赫然在目!

  原來,字數限制並非五百字,而是「五千字以內」。首獎《斷了的琴弦——我的亡妻》,字數恰好為五千字,《西風》雜誌並沒有「不計字數,破格錄取」。而且張愛玲自己的那篇《天才夢》,全文亦有一千多字——也超過了五百字。

  還有首獎僅有五十元,而不是張愛玲記憶中的「五百元」。

  在原定的10名獲獎者確定後,因佳作甚多,編輯部不忍心遺珠,又臨時加了三個「名譽獎」,張愛玲得到的是名譽獎中的第3名,也就是最末一名。

  張愛玲對這件事的記憶,為何有這麼多的不確之處?究竟是記憶漫漶,還是當年曾經道聽途說?

  這都無法考證了。

  我倒是認為,有如下幾種可能:

  或是由於張愛玲少年時代的情結所致。來自父親一邊的壓迫,使她的意識中埋進了「受虐傾向」,她總是在懷疑命運對她不公,導致對一件小小往事的扭曲記憶。

  或是當初張愛玲應徵投稿時,期望值過高。不料卻排在末位,導致心理嚴重受挫,終於形成「誤記」,以作為平衡。

  《我的天才夢》讓我們知道:張愛玲在向寫作的天地衝刺之前,曾有過一次這樣的牛刀小試。

  ——當她的下一篇中文作品變為鉛字出現時,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天才」就要橫空出世了!

  【9、她用英文小試鋒芒】

  張愛玲回到了上海。這裡算是她的福地吧,是她肉身的豐沃土壤,更是她文學抱負的「麥子地」。

  她感覺到「這裡有一種奇異的智慧」,認為這智慧,乃是新舊文化種種畸形的交流所致。

  是啊,上海,一如既往。

  走時慘烈的瘡痍隱去了,它現已成了沉悶的淪陷區。

  母親去了新加坡之後沒有回來。

  愛玲回來的落腳處,是在姑姑租住的赫德路愛丁頓公寓。

  張愛玲還是挺喜歡公寓生活的,因為「公寓是最理想的逃世的地方」。

  余溫尚在,姑姑的家,雖然從當年的5樓51室,搬到了6樓65室,格局較先前為小,但在愛玲心裡,仍有一種天長地久的感覺:「陽臺上看見毛毛的黃月亮。古代的夜裡有更鼓,現在有賣餛飩的梆子,千年來無數人的夢的拍板:『托,托,托,托』……」見《私語》。

  這房子很大,住著很舒服。在陽臺上可以鳥瞰全城,對面就是哈同花園,隔壁是起士林咖啡館;再遠,還有「百樂門」舞廳。

  客廳裡有壁爐,家具和地毯的樣式,都是姑姑自己設計的。沙發低矮,坐著等於半躺著。落地燈也很摩登,燈罩像個扁的方盒子。半躺在沙發上看書,可以連眼下的年代都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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