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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斯舅舅》


  准文學性的告讀者書①

  (1847)

  ①本文發表在一八四七年三月十八日的《憲政報》上。

  最初的時候,《窮親戚》應該從《兩個音樂家》那部分開始。但是,由於某些原因,作者不得不最後發表那一部分了。

  這些原因只與文學藝術有關,無需作什麼解釋。《貝姨》那時尚未大規模展開。現在可能展開得過分了,是題目性質本身所致,結果把一部簡單的中篇寫成了一大本書。瓦爾特·司各特最先非常樸實地說過,他寫一部作品的開頭時,想按照提綱寫,但是在執行過程中,由於一個人物或一個變故,大部分時候是最後放棄了提綱。有的題目在創作過程中變成了極糟糕的題目;有的題目很貧乏,但在創作過程中會變成好題目。小說生活中如此,現實生活中亦如此。

  一位舞臺監督走來向觀眾宣佈,低音部不願推遲演出,懇請樓下前排坐的各位觀眾原諒演員聲音沙啞,此乃藝術家晚宴上的香檳酒所致。上述見解看來與這位舞臺監督的通告十分相似,筆者不得不承認,之所以道出這些見解,純粹是為了向《憲政報》的各位訂戶解釋一下《兩位音樂家》這個題目為何變成了《邦斯舅舅》。

  訂戶不是一般的讀者,他們沒有新聞界為之鬥爭的那種自由!正是這一點使他們成為訂戶。訂戶得忍受我們的作品,他們之中有百分之十二到百分之二十是在郊區,百分之十五在各省,百分之二十在國外,為的是能在一季度內從連載中得到五十法郎的智慧,一百法郎的戲劇性,七個法郎的文筆。

  作家步訂戶的後塵。凡是將自己的作品分期連載的人,在形式上,他們就再也沒有自由。他們必須出大力氣幹,可歎,一段時間以來,這種勞作已將他們與著名男高音等同起來,他們的報酬和終生榮譽也與著名男高音一樣。不過,為這一季度的前途考慮,看來我們必須將《窮親戚》兩個部分之間的對比突出起來,因此將第二部分定名為《邦斯舅舅》。這一條理由與所有其他理由相比,更具有決定性意義。但是,思想嚴肅的人可能不同意這個理由。

  有人會說,文人協會已經公佈,欲重印報紙已經購得的作品應視為再版。這就迫使我不得不在這裡指出:本書作者早已不屬￿文人協會。他可以將自己新、舊作品的再版權自由出讓,並保證接受人為獨家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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