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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四十二

  粗人只知蔽體,闊佬與傻瓜只知裝飾,惟有風雅之士才會穿衣。

  四十三

  服飾集科學、藝術、習俗、感情於一體。

  事實上,一個女人如果活到四十歲年紀還捉摸不出服飾包含高深的學問,那她還算什麼女人呢?一件衣裳,倘若你不習慣於穿它,那它就絕對無優雅可言,這一點你能不同意?

  難道還有比女工穿宮廷服裝更可笑的事?這世上你能數出成千上萬的信女,成千上萬的男人女人,他們耗費了大量的金錢、布匹、綢緞,採用了最排場最奇妙的新款式,到頭來卻落得一副傻裡傻氣的模樣。由此我們再引出一句格言,它與上面引用的格言同樣真實,即便是老練的多情女子,即便是情場健兒,也應該常常溫習:

  四十四

  所謂服飾,不僅指衣服,更多地是指穿戴的方式。

  所以,光看到布料的形是不夠的,更要緊的是看到布料的神。在外省,甚至在巴黎,許多人碰到服裝新款式,便會犯那位西班牙公爵夫人的錯誤。這位夫人收到一隻精巧的臉盆,式樣很別致。她經過一番深思熟慮,終於認定這只盆按其形狀應該用在餐桌上,於是乎這描金瓷盆便盛著塊菰燜肉放在客人鼻子底下。然而,這件必備的生活用具與清潔的概念卻根本統一不起來。

  如今,社會風俗使服裝發生了極大變化,故而已經不存在本源意義上的服裝了。在歐洲,家家戶戶都用呢子做衣服,因為大老爺和小百姓都自發地領悟了這個偉大真理:與其用中世紀或者專制王權時期的寶石點綴衣服,倒不如用細呢子做衣服,同時買幾匹馬。風雅被框到裝束方式這個小天地中,它便依靠在穿著的細節上精益求精。這與其說是化豪華為簡樸,不如說是從簡樸上求豪華……當然囉,還有另外一種風雅,……然而這種風雅充其量不過是服裝上的虛榮。受這種虛榮心驅使,有些女人為了引人注目,用怪裡怪氣的料子做衣服,用鑽石掛鉤代替布襻,在蝴蝶結上加一個發光的環。有些男人則成了時髦的犧牲品。他們一年只有一百路易的收入,住在閣樓裡,卻念念不忘緊隨最新時尚。大清早就在襯衣上別上寶石,褲子用金鈕扣,顯眼的單片眼鏡用鏈子墜著,還要上塔巴爾飯莊①吃飯!……巴黎有無數這樣的坦塔羅斯②,他們不知道,或者存心不想知道這樣一句格言:

  四十五

  服飾絕不應該成為一種奢侈。

  ①當時一家有名氣的飯館。

  ②坦塔羅斯,希臘神話中的呂狄亞王,因觸怒眾神,被罰站在河中,上有果枝。低頭喝水則河水下退,抬頭吃果則果枝上升。此處喻追求風雅而不可得者。

  許多人,甚至包括一批有思想、有教養、有高尚心靈的人,始終找不到步行服裝與乘車服裝的交叉點!……

  在巴黎,觀察家或者行家走在街上和林蔭大道上,見到那些天才的女人,心中的歡喜簡直無法用語言來表達。這些女人將自己的姓氏、血統、財產融合到對服裝的意識中,肉眼凡胎的人從她們身上什麼也看不出來,而藝術家和正在散步的上流人士,則覺得她們簡直就是一首首詩。衣服的色彩與線條搭配得天衣無縫,梳裝打扮達到了極至,透露出聰明的女僕有一雙靈巧的手。女性的巨大魅力之所以能與普通散步者的身分奇妙地融為一體,是因為她們早已反復試驗過乘車出行所允許的大膽裝束。只有那些視乘坐豪華馬車為家常便飯的角色,才懂得步行時應該如何著裝。

  感謝巴黎這些迷人的天仙,她們叫我們想出了下面兩條公理:

  四十六

  無論女人壯膽幹什麼事,都以車馬為通行證。

  四十七

  步行人必須同偏見鬥爭。

  進而又有下面一句格言,這條格言要解決的首先是缺乏詩意的步行人的裝束問題:

  四十八

  刻意追求效果與雜亂無章一樣,屬￿低級趣味。

  另外,布律邁爾在這方面留下了一句無與倫比的格言,由於全英格蘭都欣然贊同,因此它便成了一條定律:

  四十九

  如果別人留心看你,你的衣裝肯定不對頭,你肯定是穿得太好,或者太死板,或者太考究。

  照這句不朽的名言,每一個行人走在路上都不應該招搖,他的高明之處在於既一般,又特殊,多數人漠然視之,同類人卻能夠發現他。繆拉①曾經被稱為弗朗柯尼王②,由此大家可以想一想上流社會對穿衣過分考究的人態度有多麼嚴厲。繆拉變得連傻瓜都不如。過分考究是一大惡習,比不修邊幅還嚴重。下面這句格言無疑會使愛虛榮的女人不寒而慄:

  五十

  超越時尚,就會成為笑柄。

  ①繆拉(1767—1815),拿破崙手下名將,法國元帥,曾被封為那不勒斯王。

  ②安東尼·弗朗柯尼(1738—1836),系法國著名馬戲演員,所創辦的馬戲團在帝國時期享有盛譽。繆拉獲弗朗柯尼王的稱號,一則由於他騎術高明,二則由於過分講究穿戴。

  還有一個最嚴重的錯誤需要我們糾正。虛假的經驗使得不習慣思考與觀察的人把這個錯誤當成了真理。不過在這裡,我們只打算斬釘截鐵並且不多加評論地宣佈我們的終審裁決,進一步的討論則留給趣味高雅的婦女和沙龍哲學家們去做。

  五十一

  服裝好比塗料,不論何物都被襯托得更加鮮明。發明服裝不是為了掩飾身體的缺陷,而是為了充分展示身體的優點。

  由此自然得出下列結論:

  五十二

  超越自然與時尚的要求或希望,而借服裝加以遮蓋、掩飾、突出、誇大的東西,無不被判定為卑劣。

  因此,一種時尚,倘以謊言為目標,從本質上講必定曇花一現,而且必定是低級趣味的。

  上述諸項原則產生於一種精確的法學,植根於細緻的觀察,求助於對男人和女人自尊心的嚴格度量。照這些原則,很清楚,醜陋的,畸形的,佝僂的,跛足的女人當然應該用優雅的舉止來縮小身體的缺陷,但是倘若她們以為這樣可以引發別人的幻覺,哪怕是以為引發極小的幻覺,那她們就算不得女人。德·拉瓦利埃小姐①是個跛子,但是跛得有風度。許多佝僂的人都懂得用精神力量,用心靈感情瑰麗的色彩彌補缺陷。誰知道到什麼時候女人才能夠明白,一個缺陷會給她們無盡的裨益!……完美的男人或者完美的女人是徹底一無所有的人。

  ①德·拉瓦利埃小姐(1644—1710),路易十四的寵姬,失寵後當了加爾默羅會修女。

  我們用一句格言來總結適用於一切國家的這些基本思想,這句格言無需加以評論:

  五十三

  破碎是不幸,污點乃罪惡。

  [羅芃/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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