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巴爾札克 > 被遺棄的女人 | 上頁 下頁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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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夫人,」他用堅信不疑的口氣回答;「可是熱誠、鹵莽和對幸福的熱烈追求,在像我這種年齡的人,既是優點,也是缺點。現在,我懂得了我不應該想方設法來看你,不過我的欲望是很自然的……」他設法多用感情少用理智,去敘述他不得不隱居到這小地方的痛苦。他把自己描繪成為一個感情熱烈的年輕人,可惜缺乏愛情作為感情的養料,叫人想到他是值得被人溫柔地愛戀的人,只不過他還沒有遇到過一個年輕貌美、有眼力、溫柔體貼的女人給他嘗嘗愛情的滋味罷了。他解釋了自己有失禮儀的過程,卻不願意加以辯護。他恭維德·鮑賽昂夫人,向她證明她正是他心目中被大多數青年不斷追求而不能到手的標準情婦。然後,他敘述了他一大清早就在庫爾瑟勒周圍散步的經過,還談到了他看見這所邸宅就產生的遐想,最後他終於能夠走進來了,這樣他就煽起了女人心中一種難以形容的寬容感情,這種感情是女人發覺自己能夠激發別人的狂熱愛情時總要產生的。他使她在冷漠的孤寂生活中聽到了充滿熱情的聲音,他把年輕人熱烈的衝動和良好教養所顯示出來的才智魅力都帶到這孤寂生活裡來。德·鮑賽昂夫人很久沒有遇到過這種真摯的感情,不能不強烈地感到這種感情的甘美滋味。她禁不住凝視著德·尼埃耶先生的富有表情的臉,讚賞他靈魂裡崇高的信心,這個信心還沒有受到人生殘酷教訓的破壞,還沒有被野心和虛榮心永不休止的盤算所毀滅。加斯東是全盛時期的年輕人,他是一個還不知道自己有遠大前程的有個性的男子。這樣一來。他們兩人都在對方所不知道的情況下,作出對他們的安寧最有危險的想法,而且盡力把這些想法向對方隱瞞。這一邊,德·尼埃耶先生從子爵夫人身上看出來她是罕有的女性之一,這種女性總受到本身的十全十美和她們具有的不熄滅的柔情所危害,只要她們准許別人愛上她們,她們的嫻雅美貌就成為最不足道的魅力了,因為她們靈魂裡的感情無窮無盡,靈魂裡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她們的美的本能同表達愛情的千變萬化的方法結合起來,能淨化肉體的快樂,使這些快樂變成幾乎是聖潔的。這就是女性所具有的令人欽佩的秘密,是大自然不輕易賜與的珍貴禮物。 那一邊,子爵夫人聽了加斯東用真誠的口吻給她講述了他年青時代的不幸,就猜到這羞怯使一個二十二歲的大孩子所產生的痛苦,因為寒窗苦讀使這一類大孩子沒有受到腐蝕,沒有同社會人士接觸,這些社會人士會用大套經驗理論來破壞年輕人的美德。她在他的身上發現了所有婦女的夢裡情人,這個情人既沒有家庭和財產的自私觀念,也沒有那種一開始了最初的衝動,就會扼殺忠誠、榮譽、克已、自尊等美德的個人情緒,這些美德是靈魂的花朵,它們起初把非常強烈卻又十分細膩的感情豐富了生活,而且使人心內重新產生正直觀念,只要有了個人情緒,這些花朵立刻就枯萎了,他們兩人一旦沖進廣袤的感情領域裡,就在理論方面走得非常遙遠,兩人各自探測彼此的靈魂深處,互相查問彼此談話的真意。這種探索在加斯東方面是不自覺的,但在德·鮑賽昂夫人方面卻是事先考慮過的。她運用先天的或後天的聰明靈巧,說出同自己的意圖相反的意見,探測德·尼埃耶先生的見解,而且使意見不致損害自己。她太聰明、太可親,對一個她完全信任,而且她認為一別以後不會再見面的青年態度太自然,以致她講了一句美妙的話以後,加斯東竟然天真地喊起來: 「哎喲!夫人,一個男人怎麼可能拋棄你呢?」 子爵夫人沒有吱聲。加斯東臉紅了,他認為他得罪了她。 事實上這個女人只吃了一驚,因為自從她遭遇不幸那天以來,這是她第一次深切和真誠地感到快樂。德·尼埃耶先生發自內心的這一下喊聲所獲得的成功,連最狡猾的機靈鬼運用手腕也無法達到。這是一個青年情不自禁發自肺腑的判決書,這個判決書譴責了社會,控告了那個拋棄她的男子,證明她完全有理由到這個荒僻的地方來受折磨。她曾經熱切地希望人世寬宥她,別人同情她,社會尊敬她,都被殘酷地拒絕了;現在這一下喊聲總算滿足了她的深深地隱藏在內心的一切希望,何況這下喊聲還被衷心的甜言蜜語和女人最愛聽的讚美的話襯托得更動人心弦。她被人理解了,懂得了,德·尼埃耶先生很自然地給了她一個從跌倒中提高威望的機會。她瞧了一下掛鐘。 「啊!夫人,。加斯東喊起來,「不要因為我冒昧來訪而處罰我。如果你只肯賞賜我一個晚上,就請你賞臉不要這麼快就結束。」 她對他的恭維嫣然一笑。 「不過,」她說,「我們以後不能再見面了,多一刻鐘或者少一刻鐘又有什麼關係?如果我討你歡喜,那才是災難。」 「不要對我這樣說,」她嚴肅地說。「要是我不處在目前的環境,我會很高興地接待你。現在我不同你轉彎抹角,直截了當地對你說,你就會明白為什麼我不願意,為什麼我不應該再同你見面。我相信你有相當偉大的心胸,不會不感覺到,只要人家懷疑我又犯一次錯誤,我在所有的人眼中便成為一個卑鄙的、庸俗的女人,同別的女人沒有什麼兩樣。只有再過一種純潔無瑕的生活才能突出我的性格。我有極強的自尊心,不會不設法作為一個與眾不同的人而繼續留在社會裡,我的與眾不同的地方就是我由於我的婚姻而受盡了法律的害,又由於愛情而受盡了男人的害。如果我不保持我現在的地位,我就應該承受那些橫加在我身上的責任,我也不會看得起我自己,我沒有那種最高的社會道德,這種道德叫把自己送給一個我所不愛的男人,我不顧法律的束縛,打破了婚姻的枷鎖,這是錯誤,這是罪孽,隨便說是什麼都可以;不過,對我來說,不這樣做就等於死亡,而我卻想活下去。要是我有了孩子,也許我會找到力量去忍受禮儀所強加給我的婚姻的痛苦。當我們還是十八歲可憐的大姑娘的時候,我們根本不知道人們要叫我們去幹什麼。我違反過社會的法律,社會懲罰了我,我們彼此誰也沒虧待誰。我追求過幸福。難道追求幸福不是我們的天性嗎?我那時年輕貌美……我以為已經遇到了一個同他的外表一樣多情的男子。曾經有一陣子我被他熱烈地愛過!……」她說到這裡停頓了一會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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