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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回 逢拐騙更被火燒 得安居又生波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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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寫到朱繼訓在廣州被難,屍首為一眇目老尼運去為止。至於老尼是誰?屍首運往何處?以及朱夫人、朱惡紫小姐、光明丫頭,究竟老尼如何保護脫險?都沒工夫交代。就是那個要化朱複做徒弟的和尚,畢竟是誰?朱複忽然失蹤,是否就是那和尚偷偷的化了去?也因正在一意寫朱繼訓的正傳,不能騰出筆來交代。逆料看官們心裡,必然急欲知道以上諸人的下落。 當朱複忽然失蹤的時候,朱繼訓夫婦,都以為就是那和尚化去了。那和尚既沒留下法號,更不知道他的廟宇在那裡。和尚親口所說的千壽寺,朱家早已派人打聽過了,寺裡從來沒有這麼一個和尚來掛單。朱家因此認為無處追尋,只得忍痛割捨! 在下揣想一般看官們的心理,必也和朱家差不多;以為朱複定跟著那和尚修道去了!其實不然!朱複得做那和尚的徒弟,中間還經了無數的波折,幾次險些兒送了性命,才落到那和尚之手。那和尚自然就是第十九回書中,坐木龕的智遠了。這回書是朱複的正傳;正好將他失蹤後的情節,交代交代。 且說朱複自智遠僧救活之後,跟著他母親藏躲了幾日。在藏躲的時期中,一行一動,都由他母親親自監視,不能單獨玩耍。及至幾月不見和尚再來,朱繼訓著慮兒子荒廢了學業,教朱複回來,照常讀書。又過了幾時,一家人防範的念頭,一日一日的懈松下來了。 這日黃昏時分,朱複因功課已經完了;便走出門,到街上玩耍。七八歲的小孩,正在頑皮的時候,又藏躲了幾個月,才得恢復自由;自然覺得街上,比平常更好耍了!信步走過了十幾家店面,忽然迎面來了一個穿短衣的人;向朱複打量了兩眼,又看了看左右前後,不見有跟隨的人;便近前湊近朱複的耳根說道:「前面有把戲,正玩得熱鬧!我帶你去瞧瞧好麼?」 朱複望瞭望那人不認識,便搖頭答道:「我家快要吃飯了,沒工夫去瞧!」 那人道:「你家的晚飯還早呢!我剛從你家來,你媽要我帶你去瞧把戲。並拿了一個餅給我,要我送給你吃;你且吃了這餅,再同我去瞧把戲罷!」邊說邊從懷中摸出一個酒杯大小的餅來,遞給朱複。七八歲的小孩,那有判斷真假的識力?見有可吃的餅到手,自是張口便咬!誰知道餅一入喉,立時就迷失了本性,如癡如呆的,聽憑那人擺佈。 那人姓曹,名喜仔,素以拐販人口為業的,在廣東保府縣,做了無數的拐案,只因手段高妙。不曾被破過案。凡拐帶人口,全憑迷藥。曹喜仔的迷藥,異常厲害,並有種種的方法,使人著迷,這種人在江湖人,原也有個組織,雖同屬拐販人口的拐帶,然他們內部裡,卻有種種極嚴厲的分別,第一是碼頭:水旱兩路之外,還有府縣的界線,一點兒不能差錯,錯了即成仇敵,一處碼頭有一個頭目,這頭目就謂之看碼頭的。 他們所謂碼頭和普通一般人所謂碼頭不同:普通人以舟車交通,停泊的所在為碼頭,他們卻以有團體組織的地方為碼頭。譬如:這口岸,沒有這種拐帶的團體組織,便不算是碼頭。無論何處的拐帶,都可以在這口岸上坡下水;若原有組織的,就只限於碼頭團體以內的人活動,別碼頭的人決不能到這碼頭做事;就是在別處帶了貨,走這碼頭經過也須有許多手續。 次之便是施行拐騙的手腕,也有許多分別:同一用迷藥:有用餅的;有用豆的;有用末藥散在茶飯,與其他食物裡面的。還有一種,名叫捉飛天麻雀的:也是用迷藥;不過那迷藥的力量極大,只須沾少許在小孩的頭上或頸上,實時就能使他迷失本性,和吃到肚裡的迷藥一般! 又有用迷魂香的;各人所用的不同,便各有各的派別,各有各的黨徒,絲毫不能錯用!幾種之中,以捉飛天麻雀的勢力最大:雲、貴、兩廣四省,到處有他們的碼頭。用迷魂香的,只有湖南、四川兩省最多。江、浙一帶多用豆;他們碼頭雖分得嚴,一些兒不能侵越權限;只是看碼頭的人,彼此平日都有聯絡的。 別碼頭的人,不能到這碼頭辦貨,卻能到這碼頭出貨。不但能出貨,且可得這碼頭同業的幫助。不過幫助得盡力與否,就得看這出貨人的情面和手段!情面大、手段高的,出脫固然比較容易;便是一時不易出脫,而這碼頭的同業,肯幫同安頓,不至漏風走水,也就比較安全得多了!曹喜仔的手段高妙,即是能得許多出貨碼頭的助力。至於施行拐帶的手段,大概都是差不多的。 閒話少說。且說曹喜仔當時迷翻了朱複,抱起來就走。這日曹喜仔已拐一個七歲的女孩;就在這夜,連同朱複運往揭揚。這個七歲的女孩,也是有些來歷的人;將來也得成就一個女俠,且與朱複有連帶的關係。不能不趁這當兒,將她的歷史,宣述一番。 這女孩姓胡,名舜華。他父親胡惠霖,做珠寶生意發財,很積了幾十萬財產。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大兒子成雄,二兒子成保,都已長大;能繼父業,終年往來各大通商口岸做買賣。 胡舜華最幼,又生得極慧美;胡惠霖,真是愛如掌上明珠!若照胡舜華的身份,和所居的地位看來,任憑曹喜仔有通天澈地的手段,也不容易將他拐走!這大約也是她命中註定,將來要成就一個女俠,此時便不能不和朱複,同受這番磨難! 恰好這幾日,胡舜華跟著他母親,回到外婆家來。他外婆家姓林,在潮州城隍廟隔壁,開設林義泰靴帽店。胡舜華也是在家關閉久了的人;一到他外婆這種小商戶人家,出入就比在家時簡便多了!加以林家的小孩,平日在隔壁城隍廟裡,玩耍慣了!小孩會了伴,自然如霧合了煙;大人想無端禁止他們的行動,是辦不到的! 那城隍廟的香火本來很盛;做種種小買賣的,玩種種把戲的,廟中終日不斷;都是投小孩所好的。林家的小孩,便帶著胡舜華,終日在廟裡玩耍。拐帶小孩的,把這種廟宇便當他作活動的中心。曹喜仔在這廟裡見過胡舜華,便認定是一件奇貨!哄騙了幾日,才將胡舜華騙離了林家小孩;當拐帶的手腳,何等敏捷!只要林家小孩一霎眼,就把胡舜華拐走了! 胡舜華既被曹喜仔連朱複一同拐到了揭揚;曹喜仔原意要立時賣給大戶人家,為奴為婢的。無奈一時覓不到好主顧,曹喜仔又不願把這般上等貨色,便宜出脫!就帶領二人,住在一個小客棧裡。因為揭揚不是碼頭,沒有同業的人幫助。其所以不將二人帶到碼頭上去,就因曹喜仔將二人當作奇貨,不肯給同業分肥的緣故。這也是曹喜仔的惡貫滿盈,才有這般奢望! 曹喜仔到揭揚的第三日,這夜喝了不少的酒;帶著朱複、胡舜華做一床睡了。睡到三更時候,貼鄰忽然起了火,一剎時就燒過這邊來。朱複、胡舜華從夢中驚醒,已是濃煙滿室,火尾只向房中射來,嚇得二人亂哭亂喊!幸虧隔壁住了一個做拷綢生意的人,貨物已經出脫了沒有多少行李。聽得隔壁有小孩哭喊的聲音,知道是不能出來,望人去救的。 這時同棧的客人,聞警都各自搶了包裹逃走。只有這個做拷綢生意的人,聽了不忍!他的氣力不小,一腳踢破了房門,從煙火中將朱複、胡舜華搶出。 曹喜仔平生作惡多端,理應葬身火窟!等他從醉夢中醒來時,床帳都已著火了;大醉之後的人,在煙飛火舞的當中,那裡找得出逃跑的路徑?東沖西突,來回二三次,便倒地只有手足動彈的分兒,掙扎不起來了!湊巧那夜的北風很大,轉眼之間,連燒了十多戶;這家小客棧,簡直燒得片瓦不存!曹喜仔燒成了一個黑炭,也沒人認領,由地保用席蘆包了掩埋!這便是曹喜仔當拐帶的結果! 再說那個做拷綢生意的人,姓方,名濟盛,原籍香山縣人;已有五十多歲。殷勤誠實的,做了二十幾年拷綢生意,也積聚了幾千兩銀子的資產。他老婆、兒子、媳婦,一家人很舒服的度日。方濟盛少時也曾練過此一時拳腳,所以五十多歲,還很壯健,能從煙火中,把兩個小孩救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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