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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定公墓誌銘


  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搜攬天下豪傑,不可勝數。既自以為股肱心膂,敬用其言,以致太平,而其任重道遠者,又留以為三世子孫百年之用,至於今賴之。

  孔子曰:「惟天為大,惟堯則之。」天下未嘗一日無士,而仁宗之世,獨為多士者,以其大也。賈誼歎細德之險微,知鳳鳥之不下,閔溝瀆之尋常,知吞舟之不容,傷時無是大者以容己也。故嘗竊論之。天下大器也,非力兼萬人,其孰能舉之!非仁宗之大,其孰能容此萬人之英乎!蓋即位八年,而以制策取士,一舉而得富弼,再舉而得公。

  公姓張氏,諱方平,字安道。其先宋人也,後徙揚州。高祖克,唐末為亳州刺史。曾祖文熙,亳州軍事推官,贈太師,娶蘇氏,追封武功郡太夫人。祖嶠,以進士及第,太宗嘗召對,選知鄆州,賜親紥,給全俸,終於尚書都官員外郎。

  娶劉氏,追封沛國太夫人。考堯卿,生而端默寡言,有出世間意,以父命勉娶,非其意也,父沒,遂居一室,家人莫得見其面者十有七年。與祖考皆贈太師、開府儀同三司,皆封魏國公。娶嵇氏,追封譙國太夫人。

  公年十三,入應天府學。穎悟絕人。家貧無書,嘗就人借三史,旬日輒歸之,曰:「吾已得其詳矣。」凡書皆一閱,終身不再讀。屬文未嘗起草。宋綬、蔡齊見之曰:「天下奇材也。」與範諷皆以茂材異等薦之。

  以景祐元年中選,授校書郎,知昆山縣。蔣堂為蘇州,得公所著《芻蕘論》五十篇,上之。以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薦公,射策優等,遷著作佐郎,通判睦州。

  時趙元昊欲叛而未有以發,則為嫚書求大名以怒朝廷,規得譴絕以激使其眾。

  公以謂:「朝廷自景德以來,既與契丹盟,天下忘備,將不知兵,士不知戰,民不知勞,蓋三十年矣。若驟用之,必有喪師蹶將之憂。兵連民疲,必有盜賊意外之患。當含垢匿瑕,順適其意,使未有以發,得歲月之頃,以其間選將厲士,堅城除器,為不可勝以待之。雖元昊終於必叛,而兵出無名,吏士不直其上,難以決勝。小國用兵三年,而不見勝負,不折則破,我以全制其後,必勝之道也。」

  是時士大夫見天下全盛,而元昊小丑,皆欲發兵誅之,惟公與吳育同議。議者不深察,以二人之論為出於姑息,遂決用兵,天下騷動。

  公獻《平戎十策》,大略以邊城千里,我分而賊專,雖屯兵數十萬,然賊至常以一擊十,必敗之道也。既敗而圖之,則老師費財,不可為已。宜及民力之完,屯重兵河東,示以形勢。賊入寇,必自延、渭而興州,巢穴之守必虛,我師自麟、府渡河,不十日可至。此所謂攻其所必救,形格勢禁之道也。宰相呂夷簡見之,謂宋綬曰:「君能為國得人矣。」然不果用其策。

  召對,賜五品服,直集賢院。遷太常丞,知諫院。首論祖宗以來,雖分中書、樞密院,而三聖英武獨運,斷歸於一。今陛下謙德,仰成二府,不可以不合。仁宗嘉之。會富弼亦論此,遂命宰相兼樞密使。

  方元昊之叛也,禁兵皆西,而諸路守兵,多揀赴闕,郡縣無備,乃命調額外弓手。公在睦州,條上利害八事。及是,有旨遣使於陝西、河東、京東西路刺弓手為宣毅、保捷指揮。公連上疏,爭之甚力,不從。宣毅十四萬人,保捷九萬人,皆市人不可用,而宣毅驕甚,所在為寇。自是民力大困,國用一空。識者以不從公言為恨。

  時夏竦並護四路,劉平、石元孫、任福之敗,皆貶主帥,而竦獨不問。賊圍麟、府,詔竦出兵牽制。竦逗留不出,使賊平豐州、夷靈遠而去。公極言之。詔罷竦節制。自是四路各得專達,人人自效,邊備修完,賊至無所得。

  及慶曆元年,西方用兵,蓋六年矣。上既厭兵,而賊亦困弊,不得耕牧休息。

  虜中匹布至十餘千,元昊欲自通,其道無由。公慨然上疏曰:「陛下猶天地父母也,豈與此犬豕豺狼較勝負乎?願因今歲郊赦,引咎示信,開其自新之路,申敕邊吏,勿絕其善意。若猶不悛,亦足以怒我而怠彼,雖天地鬼神,必將誅之。」

  仁宗喜曰:「是吾心也。」命公以疏付中書。呂夷簡讀之,拱手曰:「公之及此,是社稷之福也。」是歲,赦書開諭如公意。明年,元昊始請降。自元昊叛,公謀無遺策,雖不盡用,然西師解嚴,公有力焉。

  修起居注,假起居舍人、知制誥使契丹。戎主雅聞公名,與其母后族人,微行觀公于范陽門外。及燕,親詣前酌玉卮以飲公,顧左右曰:「有臣如此,佳哉!」

  騎而擊球於公前,以其所乘馬賜公。朝廷知之,自是虜使挾事至者,輒命公館之。

  尋召試,知制誥,遷右正言,賜三品服。誥命簡嚴,四方誦之。

  兼史館修撰。章得象監國史,以日曆自乾興至慶曆廢不修,以屬公。於是粲然複完。

  權知開封府。府事至繁,為尹者皆書板以記事,公獨不用,默記數百人,以次決遣,不遺毫釐。吏民大驚以為神,不敢複欺。

  拜翰林學士,領群牧使。牧事久不治,公始整齊之。元昊遣使求通,已在境上,而契丹與元昊構隙,使來約我,請拒絕其使。時議者欲遂納元昊,故為答書曰:「元昊若盡如約束,則理難拒絕。」仁宗以書示公與宋祁。公上議曰:「書詞如此,是拒契丹而納元昊,得新附之小羌,失久和之強虜也。若已封冊元昊,而契丹之使再至,能終不聽乎?若不聽,契丹之怨,必自是始。聽而絕之,則中國無覆信義,永斷招懷之理矣。是一舉而失二虜也。宜賜元昊詔曰:『朝廷納卿誠款,本緣契丹之請。今聞卿招誘契丹邊戶,失舅甥之歡,契丹遣使為言,卿宜審處其事,但嫌隙朝除,則封冊暮行矣。』如此於西北為兩得。」時人伏其精識。

  拜諫議大夫,為禦史中丞。中外之事,知無不言,至於宮妾宦官,濫恩橫賜,皆力爭裁抑之。

  尋知貢舉。士方以遊詞險語為高。公上疏,以謂文章之變,實關盛衰,不可長也。詔以公言曉諭學者。宰相賈昌朝與參知政事吳育忿爭上前。公將對,昌朝使人約公,當以代育。公怒叱遣曰:「此言何為至於我哉!」既對,極論二人邪正曲直。然育卒罷,高若訥代之。

  時當郊而費用未具,中外以為憂。宰相欲以是危公,複拜翰林學士,為三司使。公領使未幾,以辦聞,仁宗大喜。至於今,計司先郊告辦,蓋自公始。前三司使王拱辰請榷河北鹽,既立法矣,而未下。公見上問曰:「河北再榷鹽,何也?」

  仁宗驚曰:「始立法,非再也。」公曰:「周世宗榷河北鹽,犯輒處死。世宗北伐,父老遮道泣訴,願以鹽課均之兩稅錢,而弛其禁,世宗許之,今兩稅鹽錢是也,豈非再榷乎?且今未榷也,而契丹常盜販不已。若榷之則鹽貴,虜鹽益售,是為我斂怨而虜獲利乎?虜鹽滋多,非用兵莫能禁也。邊隙一開,所獲利能補用兵之費乎?」仁宗大悟曰;「卿與宰相立罷之。」公曰:「法雖未下,民已戶知之,當直以手詔罷,不可自有司出也。」仁宗大喜,命公密撰手詔下之,河朔父老,相率拜迎於澶州,為佛老會七日,以報上恩。且刻詔書北京,至今父老過其下,必稽首流涕。

  南京鴻慶宮成,奉安三聖像,當遣柄臣,特命公為禮儀使,鄉党榮之。

  仁宗遂欲用公,而公以目疾求去甚力,乃加端明殿學士歸院,判尚書都省,兼領銀台司審刑院太常寺事。慶曆中,衛士夜逾宮垣為變。仁宗旦語二府,以貴妃張氏有扈蹕之功,樞密使夏竦倡言宜講求所以尊異貴妃之禮,宰相陳執中不知所為。公見執中,言:「漢馮婕妤身當猛獸,不聞有所尊異,且皇后在而尊貴妃,古無是禮。若果行之,天下謗議必大萃於公,終身不可雪也。」執中聳然,敬從公言而罷。修宗正寺玉牒,補綴失亡,為書數百卷。

  自陝右用兵,公私困乏,士大夫爭言豐財省費之道,然多不得其要。公自為諫官、禦史中丞、三司使,皆為上精言之。一日,仁宗禦資政殿,召兩府、侍從賜坐,手詔問天下事。公退直禁林,是日有旨鎖院。公既草制書,又條對所問數千言,夜半與制書皆上。仁宗驚異,又手詔獨策公。明日複出數千言,大略以謂:「太祖定天下,用兵不過十五萬,今百余萬,而更言不足。自祥符以來,萬事墮弛,務為姑息,漸失祖宗之舊。取士、任子、磨勘、遷補之法既壞,而任將養兵,皆非舊律。國用既窘,則政出一切,大商奸民,乘隙射利,而茶鹽香礬之法亂矣。

  此治亂盛衰之本,不可以不急治。」公既明習歷代損益,又周知祖宗法度,悉陳其本末贏虛所以然之狀,及當今所宜救治施行之略。而其末乃論:「古今治亂,在上下離合之間。比年已來,朝廷頗引輕險之人,布之言路,違道干譽,利口為賢。內則台諫,外則監司,下至胥吏僮奴,皆可以構危其上。自將相公卿宿貴之人,皆爭屈體以收禮後輩,有不然者,則謗毀隨之,惴惴焉惟恐不免,何暇展布心體為國立事哉!此風不革,天下無時而治也。」上益異之,書「文儒」二字以賜。月余,禦迎陽門,召兩制近侍,複賜問目曰:「朕之闕失,國之奸蠹,朝之憸諛,皆直言其狀。」獨引公近禦榻,密訪之,且有大用語。公歎曰:「暴人之私,迫人於險而攘之,我不為也。」終無所言。

  公既剛簡自信,不恤毀譽,故小人思有以中之。會三司判官楊儀,以請求得罪,公坐與儀厚善,遂罷職,出知滁州。不數月,上悟,還端明殿學士,知江寧府。明年,加龍圖閣學士,遷給事中,知杭州。公平生學道,虛一而靜,故所至皆不言而治。既去,人必思之。

  自杭丁太夫人憂,服除,以舊職還朝。判流內銓。建言畿內稅重,非所以示天下。是歲郊赦,減畿內稅三分,遂為定制。

  秦州叛羌斷古渭路,帥張昪發兵討賊,而副總管劉渙不受命,皆罷之。拜公侍讀學士、知秦州。公力辭不拜,曰:「渙與昪有階級,今互言而兩罷,帥不可為也。」昪以故得不罷。

  以公為禮部侍郎,知滑州,改戶部侍郎,移鎮西蜀。始,李順以甲午歲叛,蜀人記之,至是方以為憂。而轉運使攝守事,西南夷有邛部川首領者,妄言蠻賊儂智高在南詔,欲來寇蜀。攝守妄人也,聞之大驚,移兵屯邊郡,益調額外弓手,發民築城,日夜不得休息,民大驚擾,爭遷居城中。男女昏會,不復以年,賤粥谷帛市金銀,埋之地中。朝廷聞之,發陝西步騎戍蜀,兵仗絡繹相望於道。詔促公行,且許以便宜從事。公言:「南詔去蜀二千餘裡,道險不通,其間皆雜種,不相役屬,安能舉大兵為智高寇我哉?此必妄也,臣當以靜鎮之。」道遇戍卒兵仗,輒遣還入境。下令邛部川曰:「寇來吾自當之,妄言者斬。」悉歸屯邊兵,散遣弓手,罷築城之役。會上元觀燈,城門皆通,夕不閉,蜀遂大安。已而得邛部川之譯人始為此謀者斬之,梟首境上,而配流其餘黨於湖南,西南夷大震。先是朝廷獲智高母子留不殺,欲以招智高,至是乃伏法。

  複以三司使召還。奏罷蜀橫賦四十萬,減鑄鐵錢十余萬,蜀人至今紀之。初主計京師,有三年糧,而馬粟倍之。至是馬粟僅足一歲,而糧亦減半。因建言;「今之京師,古所謂陳留,天下四通五達之郊,非如雍、洛有山河形勝足恃也,特依重兵以立國耳。兵恃食,食恃漕運。汴河控引江淮,利盡南海。天聖以前,歲發民浚之,故河行地中。有張君平者,以疏導京東積水,始輟用汴夫。其後淺妄者,爭以裁減費役為功,河日以堙塞。今仰而望河,非祖宗之舊也。」遂畫漕運十四策。宰相富弼讀公奏上前,晝漏盡十刻,侍衛皆跛倚,仁宗太息稱善。弼曰:「此國計大本,非常奏也。」悉如所啟施行。退謂公曰:「自慶曆以來,公論食貨詳矣,朝廷每有所損益,必以公奏為議本。凡除主計,未嘗敢先公也。」

  其後未期年,而京師有五年之蓄。

  遷吏部侍郎,複以目疾請郡,遷尚書左丞,知南京。未幾以工部尚書知秦州。

  時亮祚方驕僣,閱士馬,築堡篳篥城之西,壓秦境上,屬戶皆逃匿山林。公即料簡將士,聲言出塞,實按軍不動。賊既不至,言者因論公無賊而輕舉。宰相曾公亮昌言於朝,曰:「兵不出塞,何名為輕舉?張公豈輕者哉!賊所以不至者,以有備故也。有備而賊不至,則以輕舉罪之,邊臣自是不敢為先事之備也。」議者乃服。

  初命公秦州,有旨再任,當除宣徽使。議者欲以是沮撓之,公笑曰:「吾於死生禍福,未嘗擇也,宣徽使于我何有哉!」力請解,複知南京。封清河郡公。

  英宗即位,遷禮部尚書,知陳州。過都,留判尚書都省,請知鄆州。陛辭論天下事,英宗歎曰:「學士其可以去朝廷哉!」公力請行,加侍讀學士,徙定州,乞歸養,改徐州。

  英宗屢欲召還,而左右無助公者。一日謂執政曰:「吾在藩邸時,見其《芻蕘論》及所對策,近者代言之臣,未嘗副吾意。若使居典誥之任,亦國華也。」

  執政乃始奉詔拜翰林學士承旨。問治道體要,公以簡易誠明為對,言近而指遠,不覺前席曰:「吾昔奉朝請,望侍從大臣,以謂皆天下選人。今乃不然,聞學士之言,始知有人矣。」

  胡宿罷樞密副使,上欲以公代之,而執政請用郭逵。英宗以語公。公曰:「自慶曆以後,擢任二府,必參之中書,臣知事君而已。」遷刑部尚書。

  英宗不豫,學士王圭當直不召,召公赴福寧殿。上憑幾不言,賜公坐。出書一幅,八字,曰「來日降詔,立皇太子」。公抗聲曰:「必潁王也,嫡長而賢,請書其名。」上力疾書以付公。公既草制,尋充冊立皇太子禮儀使。

  神宗即位,召見側門。公曰:「仁宗崩,厚葬過禮,公私騷然,請損之。」

  上曰:「奉先可損乎?」公曰;「遺制固雲以先志行之,天子之孝也。」上歎曰:「是吾心也。」

  公又奏百官遷秩,恩已過厚,若錫賚複用嘉祐近比,恐國力不能支,乞追用乾興例足矣。從之,省費十七八。

  遷戶部尚書。禦史中丞王陶擊宰相,參知政事吳奎與之辨,上欲罷奎。公適對,上曰:「奎罷,當以卿代。」公力辭。上曰:「卿曆三朝,無所阿附,左右莫為先容,可謂獨立傑出矣。先帝已欲用卿,今複何辭!」公曰:「韓琦久在告,意保全奎,奎免,必不復起。琦勳在王室,願陛下複奎位,手詔諭琦,以全始終之分。」上嗟歎久之,繼出小紙曰:「奎位執政而擊中司,謂朕手詔為內批,持之三日不下,不去可乎?」公複論如初。上從之,賜琦詔,如公言。久之,琦求去堅甚,夜召公議。公複申前論。上曰:「琦志不可奪也。」公遂建議宜寵以兩鎮節鉞,且虛府以示覆用,從之。

  面命公為參知政事,以親疾辭。上曰:「受命以慰親意,庶有瘳也。」是夕,複詔知制誥鄭獬內東門別殿,諭以用公意,制詞皆出上旨。制出,公以親疾在告,召對,押赴中書。

  禦史中丞缺,曾公亮欲用王安石,公極論安石不可用。不數日,魏公捐館,上歎息不已。命近璫及內司賓存問日至,虛位以待公。尋詔起複,四上章乃免。

  服除,以安石不悅,拜觀文殿學士,留守西京。

  入覲,請南京留台,上欲以為宣徽使修國史,不可,則欲以為提舉集禧觀、判都省。所以留公者百方,公皆力辭,遂知陳州。

  時方置條例司,行新法,大率欲豐財而強兵。公因陛辭,極論其害,皆深言危語。曰:「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兵猶火也,不戢當自焚。若行新法不已,其極必有覆舟、自焚之憂。」上雅敬公,不甚其言,曰:「能複少留乎?」公曰:「退即行矣。」上亦悵然。

  至陳。陝西方用兵,卒叛慶州,聲搖關輔。京西漕檄捕盜官以兵會所屬州,白刃橫野,民大惶駭。公收其檄不行而奏之。上謂執政曰:「守臣不當爾耶?臨事乃見人。」詔京西兵各歸其舊。吏方以苛察為能,小不中意,輒置司推治,一州至數獄,追逮數千里,死者甚眾。公以事聞。詔立條約下諸路。時監司皆新進,趨時興利,長吏初不與聞。公曰:「吾衰矣,雅不能事人,歸歟以全吾志。」即力請留台而歸。

  未幾,複知陳州。暇日坐西軒,聞外板築喧甚,曰:「民築嘉應侯張太尉廟。」

  公曰:「巢賊亂天下,趙犨以孤城力戰保此邦捍大患者也,此而不祀,張侯何為者哉!」命夷其廟,立趙侯祠佛舍中。

  未幾改南京,且命入覲。不待次,對前殿。曰:「先帝嘗言卿不立交黨,退朝掩關,終日無一客。」命坐賜茶。

  尋拜宣徽北院使、檢校太尉,判應天府。公曰:「宣徽使非寄任不除,臣求鄉郡自便而得之,恐啟僥倖路。」上曰:「朕未之思。」改判青州,告免。

  延和殿賜坐,問:「祖宗禦戎之策孰長?」公曰:「太祖不勤遠略,如夏州李彝興、靈武馮暉、河西折禦卿,皆因其酋豪,許以世襲,故邊圉無事。董遵誨捍環州,郭進守西山,李漢超保關南,皆十餘年,優其祿賜,寬其文法,而少遣兵。諸將財力豐而威令行,間諜精審,吏士用命,賊所入輒先知,並兵禦之,戰無不克。故以十五萬人而獲百萬之用。終太祖之世,邊鄙不聳,天下安樂。及太宗平並州,欲遂取燕、薊,自是歲有契丹之虞。曹彬、劉廷謙、傅潛等數十戰,各亡士卒十余萬。又內徙李彝興、馮暉之族,繼遷之變,三邊皆擾,而朝廷始旰食矣。真宗之禮趙德明納款,及澶淵之克,遂與契丹盟,至今人不識兵革,可謂盛德大業。祖宗之事,大略如此,亦可以鑒矣。近歲邊臣建開拓之議,皆行險僥倖之人,欲以天下安危試之一擲,事成則身蒙其利,不成則陛下任其患,不可聽也。」上曰:「慶曆以來,卿知之乎?元昊初臣,何以待之?」公曰:「臣時為學士,誓詔封冊,皆臣所草。」具言本末。上驚曰:「爾時已為學士,可謂舊德矣。」時契丹遣泛使蕭禧來,上問:「虜意安在?」公曰:「虜自與中國通好,安於豢養,吏士驕惰,實不欲用兵。昔蕭英、劉六符來,仁宗命二府置酒殿廬,與語,英頗泄其情,六符色目之,英歸,竟以此得罪。今禧黠虜,願如故事,令大臣與議,無屈帝尊與虜交口。」上曰:「朕念慶曆再和之後,中國不復為善後之備,故修戎事為應兵耳。」公曰:「應兵者,兵禍之已成者也。消變于未成,善之善者也。」公每辭去,上輒遷延之,三易其期。遂詔公歸院供職。

  蕭禧至,以河東疆事為辭,上複以問公。公曰:「嘉祐二年虜使蕭扈嘗言之,朝廷討論之詳矣。」命館伴王洙詰之,扈不能對。錄其條目,付扈以歸。因以洙稿上之。禧當辭,偃蹇臥驛中不起,執政未知為言。公班次二府,因朝,謂樞密使吳充曰:「禧不即行,使主者日致饋而勿問,且使邊吏以其故檄虜中可也。」

  充啟用其說,禧即日行。

  除中太一宮使。進對禮秩,凡皆與執政同。公在朝,雖不任職,然多建明。

  上數欲廢易汴渠。公曰:「此祖宗建國之本,不可輕議。餉道一梗,兵安所仰食?

  則朝廷無置足之地矣。非老臣,誰敢言此。」

  自王安石為政,始罷銅禁,奸民日銷錢為器,邊關海舶,不復譏錢之出,故中國錢日耗,而西南北三虜皆山積。公極論其害,請詰問安石,舉累朝之令典,所以保國便民者一旦削而除之,其意安在?

  有星孛於軫,詔求直言。公上疏論所以致變之故,人皆為恐栗。上皆優容之。

  求去愈力。上曰:「卿在朝豈有所好惡者歟,何欲去之速也?」公曰:「臣平生未嘗與人交惡,但欲歸老耳。」上知不可留,乃以為宣徽南院使、檢校太傅、判應天府。上曰:「朕初欲卿與韓絳共事,而卿論政不同。又欲除樞密使,而卿論兵複異。卿受先帝末命,卒無以副朕意乎?」因泫然泣下,賜帶如嘗任宰相者。

  高麗使過南京,長吏當送迎。公言臣班視二府,不可為陪臣屈。詔獨遣少尹,使者見公恐栗,不敢仰視。師征安南,公以謂舉西北壯士健馬,棄之南方,其患有不可勝言者。若社稷之福,則老師費財,無功而還。因論交趾風俗與諸夷不類,自建隆以來,吳昌文、丁部、黎桓、李公縕,四易姓矣,皆以大校篡立,有唐末五代藩鎮傾奪之風,此可以計破者也。遂條上九事。習知蠻事者,皆服其精煉。

  師還,如公言。新法既鬻坊場河渡,司農又並祠廟鬻之,官既得錢,聽民為賈區。

  廟中侮慢穢踐,無所不至。公言:「宋,王業所基也,而以火王,閼伯封于商丘,以主大火;微子為宋始封。此二祠者,獨不可免於鬻乎?」上震怒,批出曰:「慢神辱國,莫甚於斯!」於是天下祠廟皆不得鬻。公自念將老,無以報上,論事益切,至於論兵起獄,尤為反復深言,曰:「老臣且死,見先帝地下,有以藉口矣。」上為感動。至永樂之敗,頗思其言。

  公請老不已,拜東太一宮使,就第。章數十上,拜太子少師,以宣徽使致仕。

  官制行,罷宣徽院,獨命公領使如舊。今上即位,執政輒罷公使,以太子太保致仕。元祐六年,詔複置宣徽使,乃命公複南院,章四上,不拜,璽書嘉之。以其年十二月二日薨,享年八十五。

  訃聞,輟視朝一日,特贈司空,制服苑中,官其親屬五人。太皇太后對輔臣嗟歎其忠正,公遺令不請諡,尚書右丞蘇轍為請,詔有司議諡曰文定。

  娶馬氏,太常少卿絳之女,追封永嘉郡夫人。四子:邦彥大理評事,邦直、邦傑太常寺太祝,皆先公卒;恕今為右朝散郎、通判應天府,信厚敦敏篤學,朝廷數欲用之,以公老不忍去左右,詔聽之。三女:長適殿中丞蔡天申,次適右朝奉郎王鞏,其季已嫁而複歸。孫男四人;欽諮、欽亮、欽弼、欽憲。孫女三人,並幼。

  公晚自謂樂全居士,有《樂全集》四十卷,《玉堂集》二十卷,《注仁宗樂書》一卷。神宗嘗賜親紥曰:「卿文章典雅,煥然有三代之風,書之典誥,無以加焉,西漢所不及也。」

  所與交者,范仲淹、吳育、宋祁三人,皆敬憚之。曰:「不動如山,安道有焉。」晚與軾先大夫游,論古今治亂,及一時人物,皆不謀而同。軾與弟轍以是皆得出入門下。

  軾嘗論次其文曰:「孔北海志大而論高,功烈不見於世,然英偉豪傑之氣,自為一時所宗。其論盛孝章、郗鴻豫書,慨然有烈丈夫之風。諸葛孔明不以文章自名,而開物成務之姿,總練名實之意,自見於言語,至《出師表》簡而盡,直而不肆,大哉言乎!與《伊訓》、《說命》相表裡,非秦漢已來以事君為說者所能至也。常恨二人之文,不見其全,公其庶幾乎?烏乎,士不以天下之重自任久矣!言語非不工也,政事文學非不敏且博也,然至於臨大事,鮮不忘其故、失其守者,其器小也。公為布衣,則頎然已有公輔之望。自少出仕,至老而歸,未嘗以言徇物,以色假人,雖對人主,必同而後言,毀譽不動,得喪若一,真孔子所謂『大臣以道事君』者。世遠道散,雖志士仁人或少貶以求用,公獨以邁往之氣,行正大之言,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上不求合於人主,故雖貴而不用,用而不盡;下不求合于士大夫,故悅公者寡,不悅公者眾。然至言天下偉人,則必以公為首。」世以軾為知言。

  公始為諫官,薦劉夔、王質自代,即日擢用。及貝州軍叛,上欲遣公出征,舉明鎬自代,即以為將,而貝州平。熙寧中,軾將往見公于陳。宰相曾公亮謂軾曰:「吾受知張公,所以至此者,公恩也。」軾以問公。公悵然久之,曰:「吾密薦公亮,人無知者,豈仁宗以語之乎?」軾以是知公雖不偶於世,而人主信之,蓋如此。

  公性與道合,得佛老之妙。屬纊之日,凜然如平生,有星隕於北牖。及薨,赤氣自寢而升,裡人望而驚焉。以七年八月九日庚申,葬于宋城縣永安鄉仁孝裡。

  其子恕,以王鞏之狀來求銘。銘曰:大道之行,士貴其身。維人求我,匪我求人。秦漢以來,士賤君肆。區區僕臣,以得為喜。功利之趨,謗毀是逃。我觀其身,夏畦之勞。紛紜叢脞,千載一律。帝閔下俗,異人乃出。是生我公,龍章鳳姿。翔於千仞,世挽留之。浩然直前,有礙則止。放為江河,匯為沼沚。穆穆三聖,如天如淵。前席惟誼,見黯必冠。豈不用公?道有不契。出其緒餘,則已驚世。公之所能,我不敢知。乘雲馭風,與汗漫期。噫天何時,複生此傑?我作銘詩,以詔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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