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錢謙益 > 錢謙益文集4 | 上頁 下頁 |
王氏杖蔭樓祠堂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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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之亡也,以近世士大夫不講先王大宗、小宗之義,有家祠而無宗廟也。蓋封建既廢,古今之禮典懸矣。古者,別子為祖,繼別為宗,非諸侯之庶子,則公子之始來在此國者,今亡之矣。繼禰為小宗,五世而遷者則有之,而宗庶廟祭之制,靡有存者。有人于此,宗支繁衍,子姓富厚,一旦舉行大宗之法,訪求側微寒餓之一夫,舉族宗之,雖百世為之齊衰九月,其可行乎?又有人于此,兄為庶人,弟為大夫,大夫主祖禰之祭,庶人幸得分其餕餘。今將使庶人以宗子立廟,大夫供其牲物,而庶人主其禮,曰孝子某為介子某薦其常事,其又可行乎?時異俗殊,禮之窮而不得不變也久矣。眉山蘇氏,知禮之變者也,謂先王制禮,獨小宗之法猶可施於天下,故為族譜,其法皆從小宗。後世論宗法者,莫善於此,而世亦莫之宗也。 吾裡司銓王兆吉氏立世祠于虞山之南軒,祀高祖竹溪公,而下四世複構樓於西偏,列祀同堂兄弟十一人。以小宗之義考之,自兆吉立祠,則竹溪公為高祖祠,守竹兄弟則繼高祖與三從兄弟為宗祠,山城兄弟則繼曾祖與再從兄弟為宗祠,水濂、笠洲兄弟則繼祖與同堂兄弟為宗祠,同堂以及方輪則繼禰與親兄弟為宗。一身而事四宗,與大宗為五,上下五世粲然具列。以三為五,以五為九備矣。親親尊祖,敬宗收族,無宗子之廟而有其廟,無適長下正之宗而有其宗,亡於禮者之禮也。昔者曾子問庶子祭,而夫子之答,則引子遊之徒以正之,首其義,不誣於祭。兆吉其猶子遊之徒與?申明眉山小宗之義,存宗法於既亡,誰曰不宜? 惟王與我,世為婚家。年家祠中,同堂十人狀貌魁然,衣冠儼然,吾猶及見之。我先君嘗曰:「王、錢匹也,而王氏則滋大矣。」向者墳墓之訟,韋布之宗,老鼓篋之,小生相率摩厲致死,墓門拱木,其氣鬱然。吾叔父衰老,受侮王氏,群從抗手捍禦,如牆而立,勢家逡巡目遁。婚姻孔雲,吾未嘗不永歎也。吾錢氏能如是乎?先君歿四十餘年,而其言益信。餘衰頹耄忘,慚負葛藟。于兆吉之請記也,有深嘅焉。謹識先君之遺言以告司祏,而兼以示吾子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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