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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朔詔


  黃初以來,諸儒共論正朔,或以改之為宜,或以不改為是,意取駁異,於今未決。朕在東宮時聞之,意常以為夫子作《春秋》,通三統,為後王法。正朔各從色,不同因襲。自五帝、三王以下,或父子相繼,同體異德;或納大麓,受終文祖;或尋干戈,從天行誅。雖遭遇異時,步驟不同,然未有不改正朔,用服色,表明文物,以章受命之符也。由此言之,何必以不改為是邪?

  〈《宋書·禮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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