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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誨


  酒以成禮,過則敗德,而流俗芳沈,作《酒誨》。

  (《北堂書鈔》一百四十八)

  孝靈之末,朝政墮廢,群官百司,並湎於酒,貴戚尤甚,鬥酒至千錢。中常侍張讓子奉為太醫令,與人飲酒,輒掣引衣裳,髮露形體,以為戲樂。將罷,又亂其舄履,使小大差踦,無不顛倒僵僕,踒跌手足,因隨而笑之。

  (《北堂書鈔》一百四十八,《御覽》二百二十九,又四百九十七,又六百九十七,又八百四十五)

  雒陽令郭珍,居財巨億。每暑夏召客,侍婢數十,盛裝飾,被羅縠,袒裸其中,使之進酒。

  (《御覽》四百七十二,又八百四十五)

  荊州牧劉表跨有南土,子弟驕貴,並好酒。為三爵,大曰伯雅,次曰中雅,小曰季雅。伯雅受七勝,中雅受六勝,季雅受五勝。又設大針於杖端,客有醉酒寢地者,輒以刂刺之,驗其醉醒,是酷于趙敬侯以筒酒灌人也。大駕都許使、光祿大夫劉松北鎮袁紹軍,與紹子弟日共宴飲。松嘗以盛夏三伏之際,晝夜酣飲極醉,至於無知,雲以避一時之暑。二方化之,故南荊有三雅之爵,河朔有避暑之飲。

  (《意林》,《初學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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