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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四年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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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乙酉,翰林侍讀學士鄭獬提舉鴻慶宮,以疾請也。司馬光日記雲:鄭毅夫提舉鴻慶。初,介甫惡滕元發,以毅夫為元發黨,毅夫自杭移青得疾,一臂不能舉因而罷之。 丙戌,鄆州言,州界有黃河決水入故道。詔京東提舉常平司遣官相視深淺、闊狹、水所歸處,具圖以聞。 入內東頭供奉官鄧繼宣、入內殿頭全惟幾、內侍省西頭供奉官任端,並為走馬承受。繼宣,太原路;惟幾,麟府路;端,鄜延路。入內西頭供奉官盧仲安減二年磨勘,內侍省殿頭李詳緣邊同巡檢。繼宣等自請試武藝,故有是命。 詔:「今後廣南東西路土丁、槍手,邕州峒丁,荊湖南北路土丁、弩手,夔州路義軍編寫成冊,年終奏到樞密院,常留三年外,其三年以前,即逐旋送付尚書兵部收管,經久照會。」此據會要,當刪去。 知封州鄧中元請以廣南東路未置槍手州縣,如廣、惠等五郡皆置。從之。此據兵志四年事,今附此。 丁亥,光祿寺丞崔公度為崇文院校書。公度再除彰德軍節度推官,充國子監直講,辭不赴,作一法百利論萬餘言,論久任眾職之事以進。召對,擢光祿寺丞、知陽武縣。故事,京官令初謁尹,拜庭下。公度上疏抗議,謂:「京官,天子省侍官屬,豈宜北面拜伏,如見君之禮?」自是罷。上嘉其節,複召對,命以館職。林希野史雲:直講崔公度舊為琦所薦。母服除,安石不喜其來,公度曲致誠意,複召為直講,乃上熙甯稽古一法百利論。安石大喜,引與握手,解衣燕語,即除光祿丞、知陽武縣。公度謁尹元絳,絳方與府僚聚議,俟畢,即獨引閣中見之。府吏告以故事,見尹當廷參。公度疑絳辱己,托疾上馬而去。絳驚使追問,上藥以治之。公度徑詣安石訴之,安石使張琥留公度居監,又使綰薦為禦史,乃召對。上以新擢為邑,必使往。然絳實無意辱之,而畏安石不敢問也。既而又以為崇文校書,編修令式,代唐坰。公度乃倡言京官廷謁尹事非宜。下其事於編敕所,引故事以為宜。於是安石使檢正官建議,從公度所請。日夜造安石,或踞退以對,公度亦不慚。一日,從安石後而執帶尾,安石愕然,公度笑曰:「相公帶有垢,謹以袍拭去之。」客皆見。按今實錄公度傳,載公度本末甚美。希云云當考。 戊子,齋於文德殿。 己醜薦享景靈宮,齋於太廟。 庚寅,朝饗八室,齋於文德殿。 辛卯,大饗明堂,以英宗配。禦宣德門大赦天下,本朝嘗任中書、樞密院官及節度使、勳臣之家,後嗣無人食祿者,量材錄用;無子孫者,錄有服弟侄。 壬辰,翰林侍讀學士、給事中、知太平州張瓌降授左諫議大夫,坐舉官不當也。瓌所薦士,後雖不如初,不肯以令自首,故再坐謫。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又坐責。 甲午,府州言知州、西作坊使、解州防禦使折繼祖卒。種諤之城囉兀城也,繼祖為先鋒,深入焚蕩族帳,降部落八百戶,得牛羊以千數。及卒,其子當襲州事,而請授其兄子克柔。朝廷從之。三子各遷一資,二孫並為三班借職。 乙未,右龍武大將軍、柳州團練使宗絳封吳國公。 丙申,知制誥、直學士院陳襄知陳州。襄既忤王安石,嘗草河北詔,言「水不潤下」,中書改之;又明堂赦書,有「奉祠紫宮」,語犯俗嫌,故出。 知制誥陳繹直學士院。 丁酉,內外官並以明堂赦書加恩。 中書奏:「淳化四年,因張洎建議,詔他日親王有恩命,落府長史。後有司失于推行,親王猶帶府長史,今請罷去。」從之。 天章閣待制、權發遣三司使薛向權三司使。 太子中允、檢正中書刑房公事李承之為太常丞。以駁正法寺大辟四人及刑部失覆大辟一人,特遷之。 右武衛大將軍、辰州刺史世爽為西作坊使,仍領刺史,為河陽都監。先是,世爽經大宗正司乞補外官,本司以新制但許袒免親,抑而未奏。世爽乃唐突自言,詔特除之。宗室緦麻親補外官,自世爽始,楚國公從信子也。本傳雲熙寧五年補外,誤也。 戊戌,濰州防禦使向經為明州觀察使。 工部郎中李大臨知汝州,蘇頌知婺州。大臨、頌歸班踰年,處之怡然,不敢請外,及是乃出守。 通判滑州、太常博士李常知鄂州,仍複集賢校理。 右正言、直集賢院常秩兼直舍人院,秩固辭。從之。許秩辭,乃十月庚申,今並書。 左僕射、知汝州富弼許以西京養疾。弼至汝州,踰兩月,固稱疾求歸。詔聽之。 己亥,吏部侍郎、知鄧州韓絳為觀文殿學士。 翰林侍讀學士、知潁州呂公著複兼寶文閣學士。要錄,知審官東院韓贄為刑部侍郎、群牧使,陳薦為刑部郎中。 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同判太常寺宋敏求為集賢院學士。三年十二月十四日,除史撰。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遷。要錄,王廣淵為工部郎中、知潤州,李及之為秘書監、忠武節度副使,祖無擇為秘書監、分司西京。 殿前都虞候、康州防禦使竇舜卿為邕州觀察使。 庚子,夏國主秉常遣使昂聶嵬名〈口褱〉榮等入貢,表乞綏州城,願依舊約。詔答曰:「昨覽邊臣所奏,以夏國去秋自絕朝廷,深入環慶路,殺掠熟戶,侵逼城寨,須至舉兵入討。朕為人父母,亟令班師,無得窮武。今國主遣使歸款,欲繼舊好,休兵息民,甚善。所言綏州,前已降詔,更不令夏國交割塞門、安遠二寨,綏州更不給還,今複何議!止令鄜延路經略司定立綏德城界至外,其餘及諸路,並依見今漢蕃住坐,耕作界至,立封堠,掘壕塹,內外各認地分樵牧耕種,貴彼此更無侵軼。俟定界畢,別進誓表,回班誓詔,恩賜如舊。」 其表辭曰:「臣近承邊報,傳及睿慈,起勝殘去殺之心,示繼好息民之意,人神胥悅,海宇歡呼,仰戴誠深,忭躍曷已!恭惟皇上陛下,深窮聖慮,遠察邊情,念茲執戟之勞,恤彼交兵之苦。豈謂一城之地,頓傷累世之盟!覬斥邊吏之雲為,乃是天心之惻隱。況此綏州居族歲久,悉懷戀土之思;積憤情深,終是爭心之本。遠施命令,早為拔移。得遵嗣襲之封,永奉凝嚴之德。鎶使枕戈之士,翻成執耒之人。頓肅疆埸,重清烽堠。顧惟幼嗣,敢替先盟!翹仰中宸,願依舊約。貢琛贄寶,豈憚于踰沙;向日傾心,彌堅於述職。」偽學士景珣之辭也。此據會要,秉常差大使昂聶嵬名〈口褱〉榮,副使呂甯、焦文貴詣闕進奉。密記亦同。舊紀書夏國主秉常遣使來貢。新紀書夏人入貢。 癸卯,中書言:「天下選人,俸既薄,而又多寡不一,恐不足以勸廉吏。今欲月增縣令、錄事參軍俸錢至十五千、米麥四石,司理司法司戶參軍、主簿、縣尉、防團軍事推官、軍監判官錢十二千、米麥三石,每月通增俸錢一萬二千余緡、米麥二千八十余石。其三班使臣短使並押綱運,並糜費不易,欲令三司勘會,開畫以聞。」從之。先是,選人廩給下者,至請錢七千、米麥兩石而已。貧不足以自養,則往往陷於苟賤不廉之地。上閔之,故更此法。其後三班使臣卒不及增。新、舊紀並書此。 詔賜濮王子通州防禦使宗隱芳林園宅一區,仍計口計屋。後宗博、宗瑗、宗藎亦如之。 乙巳,詔開封府界提點司,畿縣保甲,保置旗鼓,以備教閱武藝。去年十二月乙丑,初立保甲法。今年八月二日,又此月二十四日。兵志第二卷;四年,始詔畿內保甲肄習武事,騫農隙,所隸官期日於要便鄉村都試騎步射,並以射中親疏遠近為等。騎射校其用馬,有餘藝而願試者,聽之。第一等保明以聞,引見于廷,天子親閱試之,命以官使。第二等免當年春夫一月、馬槁四十、役錢二千;本戶無可免,或所免不及,聽移免他戶而受其直。第三等、第四等視此有差。即藝未精願來閱試者,聽。或附甲單丁願就閱試者,亦聽。都副保正武藝雖不及等,而能整齊保戶無擾,勸誘丁壯習藝及等,捕盜比他保最多,或盜息比他保最少,所隸官以聞,其恩視第一等焉。都副保正有闕,選大保長充。即以都副保正雖勸誘丁壯習藝,而輒強率妨務,皆禁之。吏因保甲事受財、斂掠,加乞取監臨三等,杖、徒、編管、配隸。告者次第賞之。命官犯者除名。時雖使之習武技而未番上也;五年五月十日始議番上。 權京轉運使吳繼複言:「南、北兩京留府公事自來通判、職官通管,西京留府則通判、職官分治,二司一府之中,事不相關,坐觀成敗。請如南、北二京合為一司,而依開封分左右廳治諸縣;若事當共行者,亦令通簽。役法初行,庶藉眾官交濟其務。」從之。慶曆四年十月辛卯可考。 丙午,詣太平興國寺、啟聖院、萬壽觀恭謝。 丁未,幸慈孝寺、集禧觀、天清寺、醴泉觀,燕從官。 先是,詔建東西二府各四位,東府第一位凡一百五十六間,餘各一百五十三間。東府命宰臣、參知政事居之;西府命樞密使、副使居之。府成,上以是日臨幸。丁未二十六日。後十日,十月丁巳。賜宴於王安石位。始遷也,三司副使、知雜禦史以上皆預。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新、舊紀並書作東西府以居執政。 是月,廢南儀州,以岑溪縣隸藤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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