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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四年二月


  二月乙酉,始禦紫宸殿見群臣,退禦延和殿視事。

  龍圖閣直學士韓維陳三事:一曰從權聽政蓋不得已者,惟大事急務時賜裁決,餘當闊略;二曰執政皆兩朝顧命大臣,宜推誠加禮,每事諮詢,以盡其心;三曰百執事各有其職,惟當責任,使盡其材,若王者代有司行事,最為失體。其末又曰:「天下大事不可猝為,人君施設,自有先後,惟加意謹重。」並注釋滕世子問孟子居喪之禮一篇,因推及後世變禮,以申規諷。上嘉納焉。維事據附傳,因始禦殿,遂著之,不得其日。

  立安國夫人向氏為皇后,敏中之曾孫也。

  丙戌,禦垂拱殿。

  壬辰,手詔曰:「朕嘗侍先帝左右,恭聞德音:『以本朝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輒皆升行,以辟舅姑之尊。習行既久,義甚無謂。朕嘗念此,寤寐不平,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也?可詔有司革之,以勵風俗。』朕聞諭之始,欽仰稱歎,至於再三。不幸先帝后嬰疾疢,其議中寢。朕恭承遺旨,敢不遂行!可中書門下議,降詔有司,以發揚先帝盛德。」於是,令陳國長公主行見舅姑之禮,王師約更不升行。公主行見舅姑之禮自此始。

  乙巳,賜李端願手詔曰:「卿地居近戚,忠輔先朝,累抗封章,悉陳治要,先皇帝未及有所施行,奄棄四海。當沖人嗣位之始,是王者有為之秋,勿棄譾涼,無忘顧托,輸忠朕躬,庶先帝成業有以振舉。應當今先務,宜條次以聞。」後端願所陳甚疏,不能副上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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